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长沙市城市人居环境局,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属各单位: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新时代深入实施“三高四新”战略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厅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联系人:郑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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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新时代深入实施
“三高四新”战略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推动落实省委十一届十二、十三次全会精神和《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结合住建领域工作实际,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突出强化“三高四新”重大项目工程建设保障服务。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审批指南等顶层制度设计,升级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督促推动一张蓝图、多规协同、区域评估、告知承诺、多图联审、多测合一、联合验收、帮办代办、市政公用和中介服务优化等改革落地实施,打造全省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环境。进一步压缩工业投资项目审批环节、流程、时限,确保早立项、早开工、早投产。探索在自贸试验区、产业园区等区域开展“拿地即开工”等工程建设项目极简审批改革试点。围绕“八大工程”“七大计划”,聚焦十大产业项目、十大基础设施项目等重点工程项目,全面做好施工图审查(含消防等)、招标投标、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程造价等保障服务。
二、完善提升城镇服务先进制造业、科技创新、改革开放的功能和品质。围绕把城市建设成为先进制造业高地、科技创新高地、改革开放高地,大力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统筹推进城市更新项目策划、规划设计和建设运营。全面开展城市体检,推进城市体检工作常态化、专项体检精准化,强化城市体检结果运用,定期发布城市体检评估报告。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促进小区及周边棚户区、危房、低效用地等联动改造;开展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加快绿色社区创建,打造一批完整居住社区。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保护和活化利用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地段和历史建筑,塑造地域特色风貌。开展园林城市(县城)创建,编制全省绿道专项规划,推进绿道网建设,打造公园绿地5-15分钟服务圈。立足“一核两副三带四区”区域经济格局,加快长株潭都市圈建设,支持建设长株潭融城示范社区,推动长株潭城市群在城市设计、建筑风貌管控、快速道路交通、市政设施互联互通、房地产市场监测监管、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等方面一体化。
三、加快建设适应宜居宜业宜商宜游的现代化市政公用设施体系。以“一江一湖四水”区域为重点,推动城镇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和改造。加快城市供水设施提质改造,同步推进分区计量管理,实行分质供水。推动县以上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提升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基本消除地级城市建成区范围内产业园区、城市新区生活污水直排口和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巩固提升地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成效,推进县级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加快推进生活垃圾末端分类处理设施和分类收转运设施建设,强力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和厨余垃圾处理项目建设,提升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实施城市防洪排涝工程,建设排水管网GIS系统,增强城市防洪排涝功能。开展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和隐患风险整治,加强运行管控。鼓励先进制造业、科技创新集聚区域和改革开放重点区域先行推进“新城建”设施建设,加快市政基础设施智能化升级改造和智能化管理。
四、建立完善保障人才集聚、创新创业、产业发展的住房制度。坚持“房住不炒”,压实城市主体责任,落实“一城一策”,用好房地产长效机制政策“工具箱”,持续保持“房价洼地”优势,打造产业高地、人才高地;抓好城市新区、产业园区以及创新创业平台非住宅库存化解,开展投机炒房、虚假房地产广告、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等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
推进长沙市、常德市和岳阳市公租房建设;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根据常住人口规模、人口流入分布、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和交通等条件,结合城市轨道交通站点和城市建设重点片区等情况,科学均衡布局房源,引导产城人融合、人地房联动;创新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筹集方式,重点支持产业园区配套建设,精准保障青年人才、产业工人等群体住房需求,为产业园区发展提供要素保障。督促完善长租房政策,增加租赁住房土地供应,逐步推进“租购同权”,培育发展长租房市场。开展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试点。
五、积极推进村镇建设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及时将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的动态新增危房纳入改造范围。高标准完成农房治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农村房屋质量安全监管,大力培养乡村建设工匠。协同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把美丽乡镇建设成为服务农村的现代区域中心,构建镇村生活圈体系;加快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到2022年底全省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基本覆盖;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维,推进小型生活垃圾焚烧设施整治,巩固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效果。
六、加快打造科技引领、智能创新、绿色低碳的开放型建筑业。推动建筑业集约化、精细化、工业化、绿色化、规范化及国际化发展。贯彻落实《湖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制定住建领域碳达峰具体行动方案。大力推进绿色建造,鼓励在“八大工程”建设项目中开展绿色建造试点。鼓励在建筑领域推广应用地热能,加强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逐步推动源头减量、产生、排放、收集、清运、处置利用等全生命周期监管和分类管理。完善装配式建筑产业链供应链和创新链,加快出台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产业基地、示范项目评价技术导则,推动装配式建筑全产业链智能建造平台应用,支持全省重点建设项目优先应用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坚持以科技创新引领建筑业转型,支持建筑领域新材料、新技术、新能源等科技研发创新,推广应用BIM技术,加快构建BIM全流程应用体系等建筑领域科技创新体系。加强建筑市场监管、完善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健全工程建设标准,联合实施激励和惩戒,严格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在自贸试验区内建立湘粤港澳建筑服务领域交流合作平台,开展四地建筑服务领域合作研讨、专业交流、互派人员培训等活动,鼓励四地在工程设计、施工等方面开展合作。对接“五大开放行动”,以“外拓服务中心+战略合作联盟+产业集群”的“走出去”大格局体系为主线,依托湖南自贸试验区、中非经贸博览会、中国(长沙)筑博会等平台,引导建筑业企业赴外承揽工程项目,推动加速“走出去”。
七、持续提升城市综合管理水平。开展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增强应急避难“弹性设计”,提升城市综合防灾能力,打造韧性城市、宜居城市。加强城市管理标准规范体系建设,以优化城市市容市貌为切入点,以解决制约城市发展、群众反映强烈的市容市貌问题为突破口,提升市容环境品质,提升城市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管理水平。重点推进城管执法进小区工作,加强城区马路市场、流动摊贩、占道经营、露天烧烤、施工噪音、户外广告设置等管理整治。配合做好餐饮油烟、生活噪音、铁路沿线安全环境的整治工作。加强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建设,完善执法制度,改进执法方式,提高执法素养;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落实到行政执法全过程。
八、加快推进住建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落实要素市场化配置、“放管服”等“四大改革行动”,加快向自贸试验区长沙、岳阳和郴州片区赋权。推进实施住建行业“三高四新”财源建设工程,培育、拓展、挖掘财源税源,努力提升全口径税收占行业增加值的比重。推进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改革、“证照分离”改革。深入开展住建领域招投标专项整治,进一步完善“1+X”招投标制度体系。加快出台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修订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建设智慧城市为目标,深入打造“智慧住建”,统筹规划建设省级基础平台,持续优化和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工程项目动态监管平台、施工图系统等基础平台,推进房地产、住房保障、公积金、工程造价等行业平台建设。推进市县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省市县三级城市综合管理运行服务平台建设,并与CIM相融合,促进各地“城市超级大脑”对接互联,逐步打造城市建设、运行和管理智能化支撑体系。
九、扎实办好群众“急难愁盼”实事。实施全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三年行动,到2022年底全省新加装电梯1.2万台。聚焦解决“车位”问题,加大停车设施建设力度,引导各城市、县城通过盘活存量、发展增量等举措,补齐城市停车供给短板,同步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持续抓好“厕位”建设,深入推进城市“厕所革命”,推广株洲“城市驿站”等做法,探索“以商养厕”运营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公厕建设和运营维护,鼓励社会厕所对外开放。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抓好无障碍设施建设改造。深化“基层党建+”“共同缔造”试点,鼓励各地通过党建引领,引导群众在老旧小区改造、物业管理、生活垃圾分类、城市管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美丽宜居共同缔造等领域共谋共议共管共评共建共享,完善基层治理机制。
全省各级住建、城管、公积金部门要结合中央环保督察、长江经济带等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强化组织领导和任务统筹,建立协调推进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压实落实责任。省厅将强化完善督查督办、宣传引导、考核激励等配套举措,定期研究和梳理总结“三高四新”战略相关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对推进力度大、实际成效好的市县,加大宣传推介力度,在年底考核评优、年初资金计划安排中优先考虑,并推荐纳入省政府真抓实干成效明显表彰名单;对推进力度不大、效果不实的地方及时强化现场督导、约谈问责,并报告省委省政府,同步抄送市州党委、政府。全省住建系统要以高度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有序有效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形成贯彻新发展理念、狠抓落实落地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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