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怎样把生活素材变成文学作品

发布于 2021-09-27 12:45

鲁迅先生说:“所写的事迹,大抵有一点见过或听到过的缘由,但决不全用这事实,只是采取一端,加以改造,或生发开去,到足以几乎完全发表我的意思为止。人物的模特儿也一样,没有专用过一个人,往往嘴在浙江,脸在北京,衣服在山西,是一个拼凑起来的脚色。”出自鲁迅《南腔北调集·我怎么做起小说来》(《鲁迅全集》第4卷,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鲁迅先生这些话,首先说明了他写的小说中的人物,的确有目的、也有所根据,是现实主义的。从“决不全用这事实,只是采取一端”“是一个拼凑起来的脚色”,更可见他写小说,是组织典型的。不消说,鲁迅先生这样写的,并非真人真事;可是富有真实性,是从许多现实中概括出来的。这里应该指出的是,文艺上的真实,不等于生活上的真实。毛主席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中说:“人类的社会生活虽是文学艺术的唯一源泉,虽是较之后者有不可比拟的生动丰富的内容,但是人民还是不满足于前者而要求后者。这是为什么呢?因为虽然两者都是美,但是文艺作品中反映出来的生活却可以而且应该比普通的实际生活更高,更强烈,更有集中性,更典型,更理想,因此就更带普遍性。”鲁迅先生的小说,深刻、动人、为广大读者欢迎,不是偶然的。《朝华夕拾》中的一部分,像《阿长与〈山海经〉》《五猖会》《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和《父亲的病》等,似乎写的是真人真事。可是鲁迅先生的亲兄弟乔峰先生就说过这样的话:“鲁迅有时候,会把一件事特别强调起来,或者故意说着玩,例如他所写的关于反对他的兄弟糊风筝和放风筝的文章就是这样。实际上,他没有那么反对得厉害。他自己的确不放风筝,可是并不严厉地反对别人放风筝。”(《略讲关于鲁迅的事情》)上面说的《风筝》是《野草》中的一篇,如果没有看到乔峰先生写的这些话,我们是会当作真人真事看的。《呐喊》中的《一件小事》,写的好像是自我批评的真人真事。当时鲁迅先生住在南半截胡同的绍兴县馆,从骡马市街到西单牌楼教育部去办事,的确要经过宣武门的“S门”。如今我经过那里,忆想到当时警察等的情形,总还觉得是写得活形活现的。鲁迅先生后来在《写在‘坟’后面》中说:“我的确时时解剖别人,然而更多的是更无情地解剖我自己。”他的确有这种自我批评的精神。可是,我所知道,《一件小事》里写的事情,实在并没有发生过。这样的情况在鲁迅先生的作品中,也不是单独的,像在《孔乙己》里写的,说是从12岁起,便在镇口的咸亨酒店里当伙计。其实鲁迅先生,始终没有在酒店里当过伙计。   我们到鲁迅先生的外婆家,到皇甫庄和安桥头去找寻《社戏》中描写的景象,照样的,两个地方一处也没有。像一座仙山楼阁的戏台好像在皇甫庄,母亲站着等候的“平桥”好像在安桥头。把这两处的情况,再加上点别处的,拼凑起来,才是《社戏》的背景。   这样把几处的情况概括作一处的来写,为的是更强烈和突出些。   《阿Q正传》分九章,在《北京晨报》副刊上发表,每周刊登一章,署名巴人。当初一般人不知道这是鲁迅先生写的。还只登载到约一半的时候,就有人在上海发表文字,说是阿Q虽然不一定真有这个人,可是到处有着阿Q,每个人的身上都多少有点阿Q气味。这自然是指当时的情形。由此可见阿Q这个典型概括得广了。当这小说一章一章陆续发表的时候,北京有许多人都栗栗危惧,恐怕以后要骂到自己头上。鲁迅先生是故意写得确不定是在指谁的。他在《答〈戏〉周刊编者信》上说:“为免除这些才子学者们的白费心思,另生枝节起见,我就用‘赵太爷’、‘钱太爷’,是‘百家姓’上最初的两个字。„„并非我怕得罪人,目的是在消灭各种无聊的副作用,使作品的力量较能集中,发挥得更强烈。果戈理作《巡按使》(《钦差大臣》),使演员直接对看客道:‘你们在笑自己!’„„我的方法是在使读者摸不着在写自己以外的谁,一下子就推诿掉,变成旁观者,而疑心到像是写自己,又像是写一切人,由此开出反省的道路。”(《且介亭杂文》)由此可见典型作用的大和鲁迅先生用意的深了。   鲁迅先生在《俄文译本‘阿Q正传’序》上说:“我虽然已经试做,但终于自己还不能很有把握,我是否真能够写出一个现代的我国人的魂灵来。”又说:“我虽然竭力想摸索人们的魂灵,但时时总自憾有些隔膜。„„我也只得依了自己的觉察孤寂地姑且将这些写出,作为在我的眼里所经过的中国的人生。”(《集外集》)他是在这样尽量忠实于客观现实的反映,按照当时的实际情况来写的。他在《阿Q正传的成因》中说,“阿Q的影象,在我心目中似乎确已有了好几年。”(《华盖集续编》)   记得在北京,鲁迅先生和我们闲谈,尤其是在一道走走、边玩边谈的时候,常常忽然指出一件事情来说:“这可以写!”所指的事情,大多是具有反帝反封建意义的。现在我们可以明白,鲁迅先生创作,在有了要发表的意思以后,便时常注意找寻最适当于体现它的事迹。“但决不全用这事实,只是采取一端,加以改造,或生发开去。”自然,他“要发表的意思”,可能是由闻见到的事情引起来的。鲁迅先生并不依样画葫芦地给事实做记录员,而是利用事实来表达他的意思。即使有了相当的事实,也总是环绕着主题思想多方加以“变化”的。在这一点上,我觉得《呐喊》中的《故乡》是个很好的例子。 

  在《故乡》上写的大概是实在的情况,路上的景物,风俗习惯和人情,在我都是熟悉的。这好像是一篇回乡迎接母亲、搬家北上的记事文。可是《故乡》,到了一年以后才写,很明显,鲁迅先生只是把这事实用作背景,是另有意思要表达的,主要的是反映由于帝国主义不断侵略,在地主阶级的加紧剥削下农村破产的情况,和表示对于新社会的希望。生动活泼的闰土,变成木偶人的样子,是被剥削、压迫和愚弄的结果。围绕着主题,把事实改造,像回到故乡的时候,《鲁迅日记》上明明这样写着:“四日,雨,上午渡钱江,乘越安轮,晚抵绍兴城,即乘轿回家。”(1919年12月)《故乡》上却这样写:“第二日清早晨我到了我家的门口了。”这样,为的是接着要写这些话:“瓦楞上许多枯草的断茎当风抖着,正在说明这老屋难免易主的原因。”借以加强悲凉的气氛。这种景象,别的时候、别的地方都可以看到,只是变化、移用就是了,所以仍然是有真实感的。又如《故乡》中一开头就说回到“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去”。其实鲁迅先生从1898年离开绍兴去南京,到1919年回到绍兴迎接母亲,20年间,曾经为着结婚和给母亲做寿等,回家在五次以上,还在绍兴教书、做校长一年。在1900年从南京回家时写过《别诸弟》诗,其中有“还家未久又离家”的句子。(《鲁迅全集补遗续编》)实在,如果把这些情况啰啰嗦嗦地写出来,那固然是多余的;要是缩短年限,对于语意,也会减杀气势。其余像这次在家的日子和同闰土会见的日期等,都和日记不一样,也都改造得更适合于表达主题思想和加强气氛的。记得我在中等学校读书时,有位先生给我们讲解古文,常说“作意要紧,不要粘于事实”。鲁迅先生往往把事实加以改造,也是继承这种作法的罢。   用典型写成文艺作品,经过酝酿,自然要多花些时间。后来斗争越来越尖锐,鲁迅先生不再写小说,专写杂文,一半就是为着快。可是酝酿的时间不一定要长,《阿Q正传》要隔几年才写成功,也因为当时鲁迅先生除做行政工作以外还教书,是够忙的。作家可以一面写作,一面酝酿另一个题材,可以同时酝酿几篇作品。鲁迅先生在写作《彷徨》时,进度快慢相差很大,前半本写了一年半,后半本不过20天就写成功。像《伤逝》这样长的小说,四天工夫就写好了。 

鲁迅怎样把生活素材变成文学作品?这篇文章用许多例子作了说明。其实,本文中引用的鲁迅说的一段话早就回答了这个问题。鲁迅说:“所写的事迹,大抵有一点见过或听到过的缘由,但决不全用这事实,只是采取一端,加以改造,或生发开去,到足以完全发表我的意思为止。”可见,第一,鲁迅作品取材于生活;第二,不是照搬生活,而是加以改造;第三,所写材料足以表达自己意思。这就是平时大家所说的源于生活,高于生活。把生活素材变成文学作品的过程,是提炼、熔铸生活的过程。

                      选自《文学知识》1959年第7期。略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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