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土地征收公共利益用地认定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于 2021-09-27 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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讷河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土地征收公共利益用地认定领导小组的通知
索引号: | 01288557-7-ZC01-2021-0040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 | 发文日期: | 2021-09-16 |
名称: | 讷河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土地征收公共利益用地认定领导小组的通知 | ||
文号: | 讷政发〔2021〕28号 | 关键字: | 讷政发〔2021〕28号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为确保我市重点项目、民生工程等项目用地审批顺利实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的规定及《齐齐哈尔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建立土地征收公共利益用地认定机制的函》(齐自然资函〔2021〕22号)文件要求,成立土地征收公共利益用地认定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组长为市长,副组长为各副市长,成员为自然资源局、人社局、交通局、水务局、生态环境保护局、林草局、教育局、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卫健局、经合局、民政局、住建局、城管局、纪委监委、发改局、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司法局、应急局、移动公司讷河分公司、联通公司讷河分公司、电信公司讷河分公司、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省讷河市分公司主要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自然资源局主要领导兼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为在项目征地前,召集项目涉及的小组成员立会研究认定是否符合公共利益需要,形成认定结果。
讷河市人民政府
2021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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