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信息 | 本周政策集锦

发布于 2021-09-27 1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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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关于发布2022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助(原企业研究开发资助与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助)申请指南的通知

01

各相关企业:

  2022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助(原企业研究开发资助与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助)申请指南已发布,请各有关单位按照指南要求积极申报。

  特此通知。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21年9月8日

申请条件

在深圳(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高新技术企业(发证时间为2018-2020年)和2020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企业。

企业2020年度符合加计扣除口径的研发费用不低于100万元或规模以上企业2020年度符合加计扣除口径的研发费用不低于50万元。

企业应当向税务部门办理2020年度加计扣除申报。

国家统计法规要求填报科技统计报表的企业应当完成2020年度科技统计报表填报。

申请企业未列入深圳市科研诚信异常名录。

申请时间

网上填报受理时间

2021年9月13日- 2021年10月18日

(截止至18:00)

申报时无需提交纸质材料,申报单位在申报时间内在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完成提交即可。

支持强度

结合当年度申请单位数量和预算规模,分5个档次、以阶梯式形式确定具体资助金额。单个申请单位年度内资助资金最低不少于10万元,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申请材料

在线填报申请书

使用“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账号进行登录

(https://sticapply.sz.gov.cn)

2020年度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

科研诚信承诺书原件

办理流程

网上申报

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原有系统账号已停止使用,需使用“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账号进行登录(https://sticapply.sz.gov.cn)。

提交电子申请材料

1、办理人员通过“个人登录”和“法人登录”完成账号注册

2、科研人员进入“个人登录”模块,实名认证后,进行科研人员登记

3、办理人员通过路径(业务申请->市科技创新委->科技计划->项目申报->高企培育资助)在线填报申请书。

核对数据、核查诚信

社会公示

市科技创新委审定

市科技创新委发布资金下达文件

资金拨付

申请咨询

1、受理机关: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咨询电话:

86329895、86329860、

88125491、88125094;          

技术支持电话:

86576087、86576088。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组织实施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2021年第一批扶持计划的通知

02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我委决定组织实施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2021年第一批扶持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特此通知。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9月6日

申请条件

申报项目必须符合申报指南和相关规划重点支持领域,项目申报单位应按照申报指南的要求(各类扶持计划的具体申报条件、申报材料、资金申请报告编制要求等详见申报指南),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组织编写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并落实项目建设资金、节能、环保、土地、规划等相关建设条件。

项目名称应准确、规范、简洁。市级工程研究中心项目可命名为“深圳市XXXX工程研究中心组建(或提升)项目”,产业化事后补助扶持计划项目可命名为“XXXX产业化项目”。

项目名称应准确、规范、简洁。市级工程研究中心项目可命名为“深圳市XXXX工程研究中心组建(或提升)项目”,产业化事后补助扶持计划项目可命名为“XXXX产业化项目”。

已明确项目建设资金筹措方案,建设资金落实,有自有资金证明、贷款合同或协议、金融机构出具的贷款承诺等。

同一单位建设内容相同或部分相同的项目不得向市有关部门多头申报。经核实属多头申报的项目,将取消申报资格并追究申报单位责任。

项目单位提交的工业总产值、工业投资和技术改造投资、营业收入、纳税金额等经营指标数据,应确保与报送市统计部门的数据一致。

项目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等有关责任主体在项目申报和实施过程中发生失信行为的,由市发展改革部门列入本部门专项资金失信行为名单,并按照《深圳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府规〔2018〕12号)、《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专项资金失信行为认定惩戒管理暂行规定》(深发改规〔2020〕5号)等相关规定进行惩戒。

有申报项目列入专项资金扶持计划后,应严格按照项目批复或合同要求完成项目建设,按《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专项资金新兴产业扶持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深发改规〔2019〕3号)有关规定填报月报信息及提交验收申请。

我委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为项目建设单位代理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申报事宜,请项目建设单位自主申报。我委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假借我委领导和工作人员名义向申报单位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即向我委举报。

申请时间

在线申报时间

2021年9月8日9:00至2021年10月15日17:00

支持对象

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研发、生产及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等机构。

办理流程

项目申报

项目申报单位应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在线申报,无需提交纸质版申报材料。

项目初审

第三方评审机构评审

现场核查

征求各部门意见

公示

下达扶持计划

下达项目批复或签订项目合同

申请咨询

各产业咨询电话:

  生物医药:88120546,88125375。

  数字经济:88127540,88127353。

  新材料:88125723,88127097。

  海洋经济:88127097,88125723。

  集成电路:88127353,88125200。

  超高清显示:88127431。

  智能网联汽车:88127176。

  智能制造装备:88127158,88127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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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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