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S教程 | 用Photoshop制作特征标识符号
发布于 2021-01-02 20:09
特征比对表是文痕类司法鉴定意见书的组成部分之一,其主要作用在于通过将检材和样本图像选择排列在一个版面,并把相同点或差异点用一定符号标示出来,从而起到直观展示一目了然的效果。特征比对表特征标识是否做得规范、正确、美观,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影响司法鉴定意见的专业性和权威性。下面就比照指纹鉴定、笔迹鉴定、印章印文鉴定相关国家标准中的特征标识,利用photoshop软件对其绘制方法做以下总结:
在标示短箭头特征时,会自动生成一个形状图层,因此可以对此标识进行下列修改操作:
(一)选区描边法:
1. 新建图层;
2. 选择“画笔”工具,在“画笔预设中”设置好画笔的样式、大小和颜色(见图2);
图2 画笔设置
3. 选择“椭圆选区”工具,注意羽化栏里填“0px”。用椭圆选区框选需要标识的特征区域;
4. 右键选择“描边”,在弹出的“描边对话框”里选择“确定”(见图3)。
1. 新建图层;
2. 选择“画笔”工具,在“画笔预设中”设置好画笔的样式、大小和颜色;
4. 选择“路径选择”工具,选定路径后再右键选择“描边路径”,在弹出的“描边对话框”里选择“画笔”(见图4)。
2. 移动:选择箭头工具可实现圈符自由拖动。
3. 缩放和旋转:在“编辑”下拉菜单下选择“缩放”或“旋转”。
4. 正圆形选区:在椭圆选区下,边按“Shift”键边框选,就可绘制正圆形选区。
5. 固定大小:在选区属性栏里“样式”下拉菜单中选择“固定大小”,可绘制特定大小的圆形选区。
(三)矢量蒙版法
除了以上两种方法外,再介绍一种绘制矢量圈符的方法。本来在自定义形状工具中有圆圈形状的预设,但是直接使用时如果要变换可能线条粗细发生变化,因此需要自己建立自定义形状。操作步骤如下:
1. 先用上述方法建立一像素图圈符。
2. 用魔棒选择工具,选择圈符前景色部分,形成圈符选区。
3. 将选区转化为工作路径(见图5)。
图5 选区转路径
图6 自定义形状
图7 自定义形状绘制
三、虚线:
虚线在特征标示中主要是笔画、部首间的搭配比例。常用的有圆点虚线和短线虚线。
(一)圆点虚线
圆点虚线主要是在画笔预设中调整画笔间距。具体步骤为:
3.在起点先点一点,按Shift在点终点,这样就画好了圆点虚直线。如果用这样的画笔给曲线选区或路径描边,可以将任意线条变为圆点虚线(见图8)。
图8 圆点虚线
(二)短线虚线
在高版本的PS软件中,短线虚线可以从路径的形状选项中直接选择。但在PS cs3版本里没有这个功能。因此我们用画笔预设的方式来设置,达到同样的标识目的。
1.用矩形选框工具在画布上画一个短小矩形,用填充命令填充前景色;
图9 定义画笔预设
图10 调节笔尖间距
4.勾选“形状动态”,在“大小控制”选择“关闭”,“角度抖动”选择控制“方向”,“圆度抖动”控制关闭(见图11)。
图11 调节笔尖形状方向
5.按shift可绘制直线虚线。路径描边可绘制任意曲线。
四、曲线单箭头:
在进行笔迹运笔方向的标示时,会运用到曲线箭头。基本思路是分别画出曲线和短箭头,然后进行合成,并将箭头去掉一个箭羽。绘制曲线需要应用钢笔工具来控制贝塞尔曲线。
贝塞尔曲线:贝塞尔曲线是应用于二维图形应用程序的数学曲线。曲线的定义有四个点:起始点、终止点(也称锚点)以及两个相互分离的中间点。滑动两个中间点,贝塞尔曲线的形状会发生变化。
图12 贝塞尔曲线
2.选择画笔工具,选择合适画笔,间距为零(见图13)。
图13 注意笔尖间距
4.顺着终点绘制短箭头,将此形状图层栅格化,去掉一半箭羽,然后合并短箭头图层和曲线所在图层(见图14)。
圈点是指纹特征比对时标示指纹细节特征点的专用符号。我们准备用设计画笔笔刷的方式来解决。
操作步骤如下:
1.选择椭圆形状工具,在顶部属性栏中选择路径模式,并在三角按钮中选择“圆形”,“从中心绘制”;
2.先绘制一小圆,再以其圆心为中心,绘制一大圆;
3.用路径选择工具选择小圆,右键填充子路径;选择大圆,右键描边子路径;
图15 同心圆绘制
这样就可以在标识指纹特征时,迅速绘制圈点标识。
图16 存为画笔预设
以上便是痕迹文检类司法鉴定比对表常用的符号绘制方法,要想得心应手,必须反复操练,没有捷径可言。当然,很多标识的绘制方法可能不止一种,也可以用除了Photoshop以外的其他工具。也许还有其他更加便捷的方法,在以后可以多多交流讨论。
附件附上文痕类司法鉴定标准特征标识图形,以便在以后工作中参考。
附录1 《SF/Z JD0202001—2015文件上可见指印鉴定技术规范》上的
《附录A 指印特征标识符号表》
附录2 《GB/T 37239—2018笔迹鉴定技术规范》中的《附录E 笔迹特征的标识符号》
附录3 《GB/T37231—2018印章印文鉴定技术规范》中的《附录A 印文特征的标识符号》
文章由证据科学技术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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