务川自治县教育局省外学生申请2021-2022学年教育精准扶贫资助实施方案

发布于 2021-10-06 18:43

青春务川

每天一点正能量

省外学生申请2021—2022学年教育精准扶贫

资助实施方案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政策,按照过渡期内“四个不摘”要求,保障农村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实施办法》(黔教助发[2017]92号)、《市教育局市财政局 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切实做好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确保应助尽助的通知》(遵教助[2019]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现公布实施(省外技工学校学生向人社部门申请,实施方案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面向社会单独发布)。
一、目标任务和程序
进一步健全我县学生资助运行机制,为农村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获得公平、公正的教育机会提供社会保障。确保每一个在高中(中职)、本专科(高职)学校就读的脱贫家庭学生都能顺利接受和完成学业,不让一个学生因贫失学,不让一个家庭因学致贫、因学返贫,巩固全县脱贫攻坚成果。坚持“应助尽助”,确保“精准资助”。
申请工作按照编制实施方案、发布实施方案、宣传通知、申请、资格审查、公示、核定、发放资金的程序进行。
二、申请对象和条件
(一)申请对象
教育精准扶贫资助的对象为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的贵州省外普通高校本专科(高职)、中职学校一至二年级、普通高中内就读,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务川县户籍农村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申请对象在本方案中均称为“脱贫家庭学生”。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诚实守信,生活俭朴。
(三)以下人员不得申请
1.高三补习生;
2.少数民族预科生;
3.中职三年级学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研究生;
4.申请休学和休学期间学生;
5.申请服兵役和服兵役期间学生;
6.非全日制学历教育学生(包括但不限于参加自学考试、成人高考、函授、广播电视大学以及短期技能培训学习);
7.因成绩等其他个人原因导致延迟毕业的学生;
8.其他不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
三、资助项目和标准
对符合申请条件的脱贫家庭学生,在学校就读期间,实施以下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项目:
(一)中职学校一至二年级和普通高中:
1.扶贫专项助学金:1000元/生/年;
2.补助教科书费:400元/生/年;
3.补助住宿费:500元/生/年。
(二)普通高校本专科(高职):
1.扶贫专项助学金:1000元/生/年;
2.补助学费:本科3830元/生/年、专科(高职)3500元/生/年。
脱贫家庭学生已享受政府、学校组织提供的相同资助项目的,不应再重复享受相应的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公费师范生,国防生,军队院校免学费学生,参军退伍复学等享受免除(补偿)学费的学生)普通高校学生毕业后,符合申请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服义务兵役和高校应届毕业生下基层就业服务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条件的,所获得的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额度应相应扣除在校期间已享受的补助学费金额。
四、资助方式和时限
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按学年申请和审核,在每年秋季学期提交申请,审核通过后由生源地县教育局通过财政惠农一卡通平台存入学生资助卡账户。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资助时限从学生入学开始直到完成当期学段学业为止,但需每年按要求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五、发布公告、宣传通知
(一)发布公告
(二)宣传通知
宣传通知时间为2021年10月8日至10月22日。
宣传通知按户籍属地化管理,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教育脱贫攻坚作战所统筹负责本辖区范围内政策的宣传和通知脱贫家庭学生申请资助。要根据乡村振兴部门提供的脱贫家庭学生信息,将责任落实到人,安排工作人员进村入户宣传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政策,通知辖区内符合申请条件的脱贫家庭学生及时申请资助(省外技工学校学生向县人社局申请),发放《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申请告知书》(见附件1),同时将工作人员提供的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签字的《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申请告知书接收回执单》(见附件1)以及其他能证明工作人员落实责任的有关材料进行整理归档,建好脱贫家庭学生就读信息台账和享受资助情况台账,确保“精准资助、应助尽助”。
六、申请
申请采用现场申请方式进行,申请时间为2021年10月9日至11月19日。现场申请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材料准备
申请人须仔细阅读《实施方案》并下载《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资助申请表》(见附件2),由申请学生本人如实填写相关信息,申请人还需准备好本人身份证,务川农信财政惠农一卡通(以下均称为一卡通),一卡通开户人身份证,然后将以上申请材料正面规范拍照保存为JPG、PNG、JPEG格式的文件,并保证照片中信息均能清晰可见,按照附件2要求添加于申请表后再打印申请表。申请表所填信息核对无误后必须经就读学校审查填表内容加盖公章确认,保证公章信息能清晰可见。请严格按本方案规定时间准备申请资料,原则上非2021年10月9日至11月19日期间学校盖章的申请表将视为无效申请。
(二)申请
申请资助按户籍属地化管理,申请学生本人须在2021年10月9日至11月19日期间通过邮寄申请资料到户籍地资助申请受理单位(见附件3)提出申请,申请时间以邮件寄出时间为准。也可以通过邮寄申请资料给亲朋好友,再由亲朋好友携带申请资料到户籍地资助申请受理单位提出申请,移民搬迁家庭学生还未迁移户籍的可以就近向迁入地资助申请受理单位提交申请。请确保申请资料一定交到户籍地指定单位负责此项工作的老师处,否则导致指定单位未收到申请资料,脱贫家庭学生不能获得资助的后果将由相关责任人承担。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申请人因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等原因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或后续申请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自负。申请人应认真核对自己是否符合申请资助要求的资格条件,申请人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请资格并作不良行为记录,取消被记录人下一年度申请资助资格。
七、资格审查
(一)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1年10月11日至11月26日,由各资助申请受理单位组织实施。受理单位对提交的申请能当场审核的当场审核确定,不能当场审核的必须在提交申请后48小时内审核确定申请人是否具有申请资格。受理单位对照《实施方案》所列的资格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填写的申请表、申请人提供的其他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申请所需资格条件、申请材料齐全,材料信息均能清晰可见的,在《申请信息汇总表》(见附件4)内登记,对审核不合格的,应及时联系申请人核实情况并告知其审核结果。资格初审工作全部完成后将学生申请材料根据《申请信息汇总表》顺序规范装订成册。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为2021年11月29日至12月10日,由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组织实施。各资助申请受理单位将受理的申请材料和《申请信息汇总表》、不良行为记录情况提交到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学生资助中心对照《实施方案》所列的资格条件和所需材料以及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资料,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申请所需资格条件的申请人,确定为拟资助人员,对审核不合格的,应及时联系申请人核实情况并告知其审核结果。
资格审查贯穿申请全过程,在申请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申请人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及材料或不符合申请资助条件等情况的,立即取消申请资格并作不良行为记录,取消被记录人下一年度申请资助资格。
确因审查工作需要,申请人有义务配合提供补充材料,请申请人务必保持通讯畅通,以免耽误。因申请人本人通讯不畅,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八、公示、核定
(一)公示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申请人,确定为拟资助人员,在信息发布渠道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申请的,立即取消申请资格并做记录。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核定,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核定。
(二)核定
按照有关规定,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申请的,按管理权限办理申请资助对象审核确定手续,同时报省、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九、资金发放
按黔教助发〔2017〕92号文件和最新政策要求,省外学校学生教育精准扶贫资助资金生源地县教育局将在申请人审核确定后一次性发放给脱贫家庭学生。
十、工作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申请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申请过程,申请人和各位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实施方案》和有关规章制度,做实做细工作,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二)实行责任追究,确保应助尽助
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工作职责,切实履行责任,积极做好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工作。对因工作失职导致脱贫家庭学生不能得到资助的,按照“尽职免责,失职追责”的原则,实行责任追究,由工作失职的部门或个人按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政策规定的项目及标准兑现脱贫家庭学生不能得到的资助,确保“应助尽助”。
资助申请受理单位在受理资助申请时,如工作人员将学生信息登记错误导致审核比对不通过或在规定时间未受理申请导致学生不能得到资助的,则由受理单位相关工作人员承担责任;如在规定时间资助申请受理单位未安排工作人员受理学生申请导致学生不能得到资助的,则由受理单位承担责任。
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教育脱贫攻坚作战所如未安排工作人员及时通知学生申请资助,导致学生不能得到资助的,由教育脱贫攻坚作战所承担责任。如工作人员未通知或未及时通知学生申请资助,导致学生不能得到资助的,则由相关工作人员承担责任。
工作人员已通知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申请资助,如因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原因未申请或未及时申请以及提供的申请信息不准确而不能得到资助的,则由学生本人(家长或监护人)自行承担责任。
(四)提交申请后,收到资金前因故注销一卡通的要主动联系务川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更改一卡通信息,否则将会打款失败导致延迟获得资助资金。
(五)本资助项目会根据贵州省最新学生资助政策进行调整,请以各年的学生资助政策为准。
(六)本《实施方案》解释权属务川自治县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申请工作未尽事宜,由务川自治县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研究确定。
政策咨询电话:0851-25625018务川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0851-25621725务川教育局监察室

附件:
1.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申请告知书及接收回执单
2.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资助申请表
3.资助申请受理单位及联系人名单

务川自治县教育局

2021年9月22日




更多精彩推荐,请我们

终    审:邓    欢

初    审:徐小娟
编    辑:冯勤兴
来    源:务川教育,尊重原创,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删除

本文来自网络或网友投稿,如有侵犯您的权益,请发邮件至:aisoutu@outlook.com 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

相关素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