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启东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解读来了,赶紧收藏!

发布于 2021-10-07 2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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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对象是什么?

具有本市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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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是多少?

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年缴费档次为100元、600元、900元、1800元、2700元、3600元6个档次。其中,100元档次只适用于低保对象等缴费困难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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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方式有哪些?

1.小黄机:通过各村(居)委会的自助缴费机(小黄机)缴款。(优点:便民快捷,可即时打印缴费票据)

4.银行柜面:可通过农商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等三家银行各网点窗口缴纳。(优点:驻点服务,就近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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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对参保人员怎么补贴?

缴费档次100元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30元,缴费档次600元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60元,缴费档次900元、1800元、2700元和3600元的补贴标准分别为每人每年180元、190元、200元和2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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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保险待遇

要符合什么条件?

参保人员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待遇包括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按月发放,支付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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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领取待遇有哪些?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个人账户养老金由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基础养老金目前每人每月173元。从2020年1月起,对我市65周岁及以上参保居民予以适当倾斜,其中:65-74周岁、75周岁(含)以上的待遇领取人员,其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分别高于我市基础养老金标准5元、10元,从参保居民年满65周岁、75周岁之次月起增加。

为鼓励引导城乡居民早参保、长缴费、不断保,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后(不含补缴年限),每多缴一年,在领取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时,每月加发2%的基础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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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死后有哪些待遇?

参保人员(含领取待遇人员)死亡的,其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可依法继承。对于已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上年度已缴费或累计缴费已满15年的,可享受丧葬补助金。丧葬补助金标准为1000元,由市财政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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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怎么农保转社保?

参保人员需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其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缴费年限不合并计算或折算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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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权益如何查询?

个人权益清单用于记录参保人缴费、个人账户、待遇发放等情况,您可通过以下两个渠道查询:

1.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为民中心、行政村(社区)便民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查询个人权益记录;

2.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查询(http://si.12333.gov.cn/index.jhtml?ua=pc)


来源:启东人社之窗

编辑:李天时 陈晓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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