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10月15日起,全国统一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
发布于 2021-10-08 15:27
住建部:10月15日起,全国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2021年1月1日起,重新刻制执业印章!
1、自2021年10月15日起,
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
全国范围内准予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增项注册、重新注册、延续注册的,不再发放纸质注册证书或加贴防伪贴;
聘用单位基本信息修改的,不再加贴防伪贴;因纸质注册证书遗失、污损或个人信息修改等需重新发放注册证书的,不再补发或更换纸质注册证书。
2、自2022年1月1日起,
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
一级建造师应重新刻制执业印章,并使用电子证书上的注册编号。
1.一级建造师注册专业有效期已过期的,应于2021年12月15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注册专业仍在有效期内的,应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注册专业有效期届满且未提出延续注册申请的,自2022年1月1日起注册专业失效。
2.一级建造师申请延续注册的,应达到继续教育要求,并对本人完成继续教育情况作出承诺。
1、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 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
2、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附一建电子证书申领及使用详细操作流程
新注册的一级建造师生成电子证以后是否需要打印出来重新签名才能有效使用?
福建省住建厅:
如需使用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需打印后本人手写签名及时间方可有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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