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票通过”“全国首个”!
发布于 2021-10-08 18:20
近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次会议,二审全票通过了《四川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受厅党组书记、厅长罗佳明委托,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张勇,厅二级巡视员冯书明列席。
该条例是全国首个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条例,对解决执法改革中体制机制性问题、巩固改革成果、在交通运输领域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等具有重要意义,为纵深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贡献四川智慧、提供交通样板。
《条例》共七章、四十八条,总则、执法规范、执法协作、执法监督、执法保障、法律责任和附则。
明确执法主体和执法内容。《条例》规定:由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名义,集中行使交通运输行政处罚权以及与其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
厅法规处、执法总队负责人随同参加。
往期回顾
翠屏区交通运输局召开客货运输突出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暨“国庆”期间道路运输组织和安全工作会议
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电贺朱立伦当选中国国民党主席 朱立伦复电习近平表示感谢
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在西安闭幕 李克强出席闭幕式
本文来自网络或网友投稿,如有侵犯您的权益,请发邮件至:aisoutu@outlook.com 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
相关素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