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人的医保,又有新消息→

发布于 2021-10-08 23:22

又有新消息

事关2022年医保缴费!


近日,江门市正式印发出台了《江门市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方案》,明确了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为:2021年10月至12月底

个人缴费标准



根据国家和省的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江门市城乡居民医保实际情况,2022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76元

范围与流程


扩大救助帮扶范围

资助低收入困难人口参保

工作流程优化

更快更便民


2022年,江门市将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返贫致贫人口,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救助对象和脱贫不稳定且纳入相关部门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人员纳入政府全额资助参加居民医保困难居民范围,扩大了救助帮扶范围。

重点医疗救助对象参加居民医保的,实行“先登记参保、后补助缴费”,完成参保登记、做好身份标识的之日起即可享受医保待遇,为困难居民的参保开通了“绿色通道”。

参保缴费方式


参保缴费方式不变

由银行代扣代缴

具体方式如下


从2021年10月起至12月底,对原已参加居民医保的参保人,若未参加江门市职工医保的,仍实行由银行代扣代缴方式扣费参保,即直接从个人社保卡缴费账户或本人指定的缴费账户中代扣代缴居民医保个人缴费。

参保人应按个人缴费标准376元足额存入扣费账户,以免影响参保缴费,因存款不足导致未能按时代扣个人缴费的,将视为自动弃保。若正在参加职工医保的,不得重复参加居民医保。

对新参保的城乡居民,可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社保卡或扣费银行账户等资料到户籍所在地基层服务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蓬江区的参保人到一门式服务中心办理)。

持有江门市居住证的人员持身份证、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扣费银行账户和委托商业银行代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授权书等,到居住地基层服务机构办理参保手续。

居住证到期后自动停保,自动停保当年若已缴费成功可按规定享受当年全年医保待遇,次年未重新申请参保的停止享受待遇。参保人若需在次年继续参保,应持新的有效居住证到居住地基层服务机构按规定重新办理参保手续。

跨市(区)通办


推行参保手续跨市(区)通办

办理居民医保缴费手续

不受户籍所在地限制


温馨提示


各位参保的江门街坊

在2021年10月至12月底

确保扣费账户足够376元!

具体参保缴费办法

请咨询户籍或居住所在地

基层服务机构


来源:江门市医疗保障局

       圭峰会城南宁社区居委会联系方式

        1、办公电话:6602803、6662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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