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消费帮促!江苏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振兴
发布于 2021-10-10 1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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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省财政厅、省乡村振兴局和省供销合作总社三部门联合签发《关于做好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消费帮促行动的通知》,要求“十四五”期间,省市县各级预算单位每年应当按照不低于上年度采购总额3%的比例预留年度食堂食材采购份额,通过“鲜丰汇”平台采购省内重点帮扶县区(12个重点帮扶县、“六大片区”和黄桥、茅山革命老区有关县区)农副产品。鼓励各级预算单位工会组织通过“鲜丰汇”平台采购工会福利、慰问品等。
《通知》明确,省财政厅会同省乡村振兴局、省供销社统筹推进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消费帮促工作。各市县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强采购管理,协调做好同级预算单位网上商城账号开通工作,会同乡村振兴和供销合作部门指导、协调本地区积极运用政府采购政策开展消费帮促,通过召开工作推进会、定期通报等措施,督促预算单位按期完成年度预留采购任务。经济薄弱地区财政部门要会同乡村振兴和供销合作部门,将采购经济薄弱地区农副产品作为支持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协同做好供应商推荐、产品检测、物流管理、品牌打造等工作,协调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政府采购支持消费帮促取得实效。
据了解, “鲜丰汇”消费帮促采购平台由省供销社和省乡村振兴局联合打造,已接入江苏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是我省运用政府采购开展助农消费帮促的指定平台。该平台承诺上架不收费、销售不加价,对省内重点帮扶县区农副产品,除按市场通行规则收取必要的产品检测费及履约保证金外,不向供应商、预算单位收取交易费、平台使用费等任何费用,并且由预算单位和农副产品供应商直接结算费用。
通讯员 刘国华 江苏经济报记者 刘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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