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中小学生,这些政策你们知道吗?
发布于 2021-10-11 17:47
近期
教育部连续发文
对加强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
等“五项管理”进行部署
我市落实的怎么样呢?
我市教育部门
积极贯彻落实中、省、市相关精神
依据相关要求
制定出台了宝鸡本土的具体细则
快来看看!!
近日,宝鸡市教育局印发《宝鸡市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办法(试行)》,办法共十二条。
办法包括严控作业总量、创新作业类型、科学设计作业等十二个方面。
办法指出
为保证学生有足够的睡眠时间,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可在校内安排适当巩固练习
小学其他年级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60分钟
初中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90分钟
学校要根据学段、学科特点及学生实际需要和完成能力,合理布置书面作业、科学探究、体育锻炼、艺术欣赏、劳动实践等不同类型的作业,鼓励布置分层作业、弹性作业和个性化作业,科学设计探究性作业和实践性作业,探索跨学科、长周期等综合性作业
教师要严格遵循“布置必批改”的原则,书面作业要做到全批全改,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批阅之外,教师可采取作品展评、展示交流、讨论分享等多样化的方式进行作业评价,鼓励和引导学生高质量完成作业
近日,《宝鸡市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办法(试行)》出台。
办法强调,各县区、各学校要建立并完善管理机制,要求学生原则上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确有将手机带入校园需求的学生,须经家长同意并书面提出申请,进校后应将手机交由学校统一保管。同时,学校要将手机管理纳入学校日常管理,制定具体办法,明确统一保管的场所、方式、责任人,提供必要保管装置。此外,支持学习推广使用具备通话功能的电子学生证或提供其他便于家长联系学生的途径,满足家长和学生的通话需求。
办法指出,各县区、各学校要通过国旗下讲话、班团队会、心理辅导、专题教育、班级公约等多种形式,引导学生科学理性对待并合理使用手机,提高学生信息素养和自我管理能力,避免简单粗暴管理行为。各学校要做好家校沟通,将手机管理的有关要求告知学生家长,督促家长履行家庭教育职责,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
办法要求,各县区、各学校加强课堂教学和作业管理,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并通过建立班主任沟通热线等,加强与家长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学生在家使用手机的情况。
宝鸡市教育局发布了《关于公布宝鸡市校外培训机构监督举报电话的公告》,公布了市级和各县区监督举报电话,鼓励群众监督举报校外培训机构违法违规行为。
全市:2790307
渭滨:3953901
凤翔:7211221
金台:3801022
陈仓:6212739
高新区:2798900
扶风:5230931
陇县:4604416
麟游:7963641
岐山:8212435
眉县:5548860
千阳:15769174033
凤县:4805918
太白:4951136
素材来源:宝鸡日报
主办
中共宝鸡市委宣传部
中共宝鸡市委文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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