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这一小区物业公司侵占业主公共收益47.9万,二审判了!

发布于 2021-10-11 2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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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就东成大厦业委会湖南东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权纠纷一案进行二审判决,经法院审理判决,湖南东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侵占业主公共收益479650元应归还全体业主。

▲业主们对诉讼结果表示很满意


2016年3月,湖南东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因服务质量差等问题被业主清退,小区开始进行自管。此前业主发现该物业公司经营管理不透明,侵占业主利益。

“我们首先把证据收集到以后,就马上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起诉2016年之前的东盛物业,近10年收取的广告费和场地租赁费。”北京盈科(长沙)律师事务所律师周雁武说。

业委会代表全体业主将该物业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返还公共收益及利息。

“小卖部、吧台都是我们的公共收益,这里马上要建一个茶楼,也是我们的公共收益,另外电梯广告都是。”东成大厦业委会主任谈俊表示。

经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判决,湖南东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向长沙市芙蓉区东成大厦业主委员会公布其管理东成大厦期间(2005年1月1日至2016年3月24日)的公共收益账目;湖南东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长沙市芙蓉区东成大厦业主委员会支付479650.3元。

“拿到这个判决书后,我很高兴。我们作为业主委员会,做得每件事要对得起我们业主,要对得起我们的良心,所以很开心。大部分的钱是用于我们的设备改造、更新,还有一部分钱是发给大家,准备每套房子发880元。”谈俊表示。

记者:杨梁  编辑:丫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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