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漳州市芗城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对象申请2021年度租赁补贴的通知

发布于 2021-10-12 10:56

根据《漳州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漳政综〔2020〕42号)规定,取得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但未获实物配租,并已在市区租赁住房的申请人,可以持经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申领租金补贴。请符合申领条件的2021年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对象于10月13日至10月26日按以下时间安排进行申领:

日期

/下午

轮候顺序号

1013日(周

上午

1-260

下午

261-410

1014日(周

上午

411-560

下午

561-710

1015日(周

上午

711-860

下午

861-1010

1018日(周

上午

1011-1160

下午

1161-1310

1019日(周

上午

1311-1460

下午

1461-1610

1020日(周

上午

1611-1760

下午

1761-1910

1021日(周

上午

1911-2060

下午

2061-2210

1022日(周

上午

2211-2360

下午

2361-2510

1025日(周

上午

2511-2660

下午

2661-2810

1026日(周

上午

2811-2864

下午


为落实新冠疫情防控要求,请申请人按轮候顺序号,做好个人防护,分流、分批次进行申领,所需材料:①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②建设银行卡(原件与复印件)、③房屋租赁备案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以上材料原件核对后退还;

申领地点:漳州市芗城区元光北路48号漳州市芗城区住房与城乡建设局6楼;

未在规定批次内申请的不予受理,请见此通知者相互转告; 

咨询电话:18060286180、0596-2945510

          漳州市芗城区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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