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解读|2022年度四川省科技服务业发展专项项目开始申报了
发布于 2021-10-12 13:49
四川省科技厅于近日发布了“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四川省科技服务业发展专项项目的通知”,本次科技服务业发展专项分为三个申报类别,感兴趣的小伙伴们快来看看吧!
产业集聚区建设项目
对2020年立项的13个产业集聚区建设项目开展绩效评价,根据绩效评价结果确定资金支持额度,支持方式为定向转移支付。绩效评价相关安排另行通知。
注:已获得2022年度省级科技计划、科技服务业产业示范项目支持的企业,本年度产业集聚区建设项目资金不再重复支持。
产业示范项目
申报条件
(1)企业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信用良好。
(2)企业须为纳入省统计局统计范围的规上科技服务业领域企业。
(3)承担有执行期在2020年10月31日前到期的科技厅各类项目,且截至2021年10月31日未完成项目验收的企业,牵头新申报的项目不予立项。
(4)已获得2022年度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支持的企业,本年度不予重复支持。
补助标准
(1)龙头企业:2020年度科技信息服务收入1亿元(含)以上,且较上一年度增速不低于10%的企业,按服务收入规模分段支持财政资金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注:科技信息服务收入按增值税发票中的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归集,具体分类范围见指南附件。
(2)高成长性企业:2020年度营业收入超过3000万元(含),连续稳规3年及以上,且近三年营业收入平均增速不低于15%的企业,按平均增速分段支持财政资金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3)首次升规入统企业:经省统计局认定的2020年度首次升规入统的科技服务业企业,每个支持财政资金最高不超过20万元。
科技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申报条件和补助标准
(1)新建的孵化平台:支持通过国家级或省级认定备案且尚未获得过科技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的众创空间、孵化器和大学科技园,每个支持财政资金不超过50万元。
(2)年度评价优秀的孵化平台:支持2019年度评价优秀的国家级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2020年度评价优秀的省级孵化器、大学科技园,每个支持财政资金不超过100万元;支持2020年度评价优秀的省级众创空间,每个支持财政资金不超过50万元。
(3)年度评估优秀的工程化平台:支持2020年度评估优秀的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每个支持财政资金不超过100万元。
详情咨询:陈家莉 028-8593 88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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