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种渠道缴纳!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开始了
发布于 2021-10-13 09:18
日前,记者从县医保局获悉,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正式开始,集中征缴期为2021年10月至2022年3月1日,个人缴费标准每人320元。目前医保缴费已开通多种征缴渠道,可通过线上线下一共五种方式缴纳参保费用。
为支持巩固提高居民医保待遇水平,2021年继续提高居民医保筹资标准,达到每人每年900元。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320元/人,较去年提高40元,财政补助标准为580元/人,较去年提高30元。
未在集中征缴期内参加居民医保的,除新生儿、资助参保对象、职工医保中断缴费3个月以内、流动人员子女、军人退役、大学生毕业返乡、人员新迁入、出国人员回国、服刑人员期满释放、宗教教职人员等特殊情形以外,从2022年度开始,自缴费之日起设置90日待遇享受等待期。
分为全额资助参保对象和定额资助参保对象两类。
1. 全额资助参保对象为: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参照执行)。
2. 定额资助参保对象为:城乡低保对象,定额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320元。
3. 过渡期内定额资助参保对象为:
① 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定额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320元。
② 重度残疾学生和儿童、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成年人、城镇低收入家庭的未成年人和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城镇已失业又未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14类退役士兵参照定额资助参保对象执行。
③ 高校大学生个人不缴费,其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全额负担。
(三)银行微信缴费。通过省农信社、农行等微信缴费。
(五)到各地行政服务中心税务窗口,各办税服务厅、有关银行柜面缴费。
1. 各地原则上应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征缴工作。
2. 新生儿在出生当年办理参保缴费后,享受自出生之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3. 不要跨险种重复参加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在异地学习、工作、生活的人,不要在异地和老家重复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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