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开始缴费!否则明年无保障!
发布于 2021-10-14 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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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梅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缴费标准与医保政策
一、参保政策
1、城乡居民参保范围
参保范围:除已办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
2、个人缴费标准及财政补助
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个人按全国统一标准320元/人缴纳,各级财政补助580元/人,个人和财政补助合计900元/人。
3、哪些特殊人群参保享受政府资助?
特困供养人员、孤儿、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优抚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精神障碍患者、计生特困家庭等特殊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给予全额资助;其他农村贫困人口给予定额资助。
4、参保缴费时间
缴费时间:每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办理次年的参保登记缴费手续。
5、如何参保缴费?
城乡居民缴费采取“即收即缴”的方式,由各村委会按实际征收金额,使用农业银行“惠农通”平台缴费,也可在农商行、邮政银行、工行、建行各网点或手机银行APP进行缴费,还可在“楚税通”、“鄂汇办”上缴费。
6、新生儿如何参保?
新生儿父母任意一方参加我县基本医疗保险并按规定缴费的,新生儿出生后90天内由监护人到县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窗口或乡镇医保经办处按规定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免缴出生当年参保费用,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出生当年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次年以新生儿本人身份参保缴费。
二、就诊政策
1、参保居民住院如何结算?
参保人员在统筹区内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在医疗机构“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结算,患者只需支付个人承担的费用。未实行联网结算的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由患者全额垫付,再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报销。
参保居民在异地居住期间发生疾病需在统筹区外异地就医住院的,需在入院后3个工作日内报告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备案;已开通异地联网结算平台的,按规定实行即时结算;未实现异地联网结算的,由患者先行垫付后再按规定报销。
参保患者在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时需使用本人的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
2、参保居民如何转诊转院?
参保患者因病或因本地医疗技术限制确需转诊转院,需经当地二级及以上协议医疗机构提出转诊转院建议,在县内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转诊窗口办理。
转诊转院只准转到统筹区以外的协议医疗机构即时结算,未在转诊协议医疗机构即时结算或转非协议医疗机构的首先自付10%;未办理转诊转院手续,自行外出就医的首先自付20%。
3、黄冈市外就医如何办理?
目前我市参保居民可凭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在全国30000多家医院看病住院,在办理相关备案手续后可享受即时结算服务,简单来说,到黄冈市外看病住院主要有三个步骤:一是先备案,如果参保人在黄冈市外就医,按医保经办服务要求备齐异地就医材料,可拨打0713-3369527、3352790、3369020电话进行咨询。二是选定点,参保人可咨询医保局或登陆http://si.12333.gov.cn/查询跨省定点医疗机构。三是持卡就医,异地就医人员到医院要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办理入院登记和出院结算,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是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凭证,在入院登记和出院结算时需要持证(卡)办理。
三、待遇政策
(一)普通门诊待遇
参保居民在定点基层医疗机构就诊,一个保险年度内发生的符合规定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最高支付限额为400元,患有高血压和糖尿病“两病”患者的门诊药品费用与普通门诊统筹费用合并计算,患有高血压或糖尿病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500元,同时患有“两病”的最高支付限额为600元。最高支付限额内的门诊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60%,参保居民个人支付40%,超出最高支付限额的门诊医疗费用由参保居民个人负担。
参保居民门诊统筹报销实行日均次报销封顶制度。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日均次处方额控制在50元以下、报销额控制在30元以下,“两病” 患者中患有高血压或糖尿病患者日均次处方额控制在60元以下、报销额控制在36元以下,同时患有“两病”患者日均次处方额控制在70元以下、报销额控制在42元以下。村级定点医疗机构日均次处方额控制在40元以下、报销额控制在24元以下,“两病” 患者中患有高血压或糖尿病患者日均次处方额控制在50元以下、报销额控制在30元以下,同时患有“两病”患者日均次处方额控制在60元以下、报销额控制在36元以下。
城乡居民医保患者就诊时,必须坚持 "先验证(卡),后报销"的原则,审核合格后,报销金额当场减免。
(二)住院待遇
1、住院起付线。①因同一病种15日内再次住院的不收起付线;②从低级别医院往高级别医院转院的需补足起付线;③恶性肿瘤放化疗和晚期治疗、肾功能衰竭透析期和器官移植抗排异期,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只收一次起付线。
农村贫困人口中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农村低保对象等特殊群体住院不收起付线。
3、增加医保报销药品品种。新版的医保药品目录的常规准入部分扩大药品纳入品种,达到2800个药品;同时为了减轻肿瘤等重大疾病患者用药负担,将97种抗癌药和罕见病用药纳入可报销药品范围。
4、确保集中带量采购政策落地实施。通过常态化推进国家组织药品和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机制,中选品规价格大幅降低,平均降价幅度达53%,最高降幅达到90%以上,给参保人员带来实实在在优惠。
城 乡 居 民 住 院 | ||||||||
医疗机构
报销类别 | 一级及以下医院 | 二级医院 | 三级医院 (本地) | 外地定点医院(转统筹区外定点医院即时结算) | 外地医院(转统筹区外定点医院未即时结算或转诊到非定点医院,首先自付10%) | 外地医院(未办理转诊转院和备案手续,首先自付20%) | 备注 | |
起付线 | 普通人群 | 300 | 500 | 700 | 1500 | 1500 | 1500 | 患者首先自付以下部分,再按本表报销:1.目录范围外费用;2.转诊转院首先自付比例(具体见就诊政策);3.乙类药品和特殊检查、诊疗项目先自付10%,特殊材料先自付30% |
一般贫困对象 | 100 | 200 | 300 | 500 | 1500 | 1500 | ||
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 | 普通人群 | 90% | 75% | 65% | 55% | 55% | 55% | |
精准扶贫 | 90% | 80% | 70% | 55% | 55% | 55% | ||
封顶线 | 基本医疗 | 10万元(含普通门诊、特慢、特药门诊) | ||||||
大病保险 | 普通人群30万元,精准扶贫人员大病保险取消封顶 | |||||||
大病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 普通人群 | 进入大病12001元-30000元 | 60% | 进入大病30001元-100000元 | 65% | 进入大病100001元以上 | 75% | |
精准扶贫 | 进入大病5001元-30000元 | 65% | 70% | 80% |
(三)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
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对象,经医疗专家鉴定,如果被评为慢性病对象,根据规定限额,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60%,精准扶贫对象报销比例为80%。具体病种和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如下:
序号 | 病种 | 年度最高限额 | 序号 | 病种 | 年度最高限额 |
1 | 恶性肿瘤 | 5000元 | 22 | 冠心病(心肌梗死或支架术后) | 1000元 |
2 | 白血病 | 5000元 | 23 | 慢性肺源性心脏病 | 1000元 |
3 | 慢性肾功能衰竭透析 | 5000元 | 24 | 支气管哮喘 | 1000元 |
4 | 尿毒症 | 5000元 | 25 | 支气管扩张 | 1000元 |
5 | 系统性红斑狼疮 | 3000元 | 26 | 结核病 | 1000元 |
6 | 血友病 | 2000元 | 27 | 重症肌无力 | 1000元 |
7 | 糖尿病有并发症 | 1000元 | 28 | 强直性脊柱炎 | 1000元 |
8 | 高血压(极高危) | 1000元 | 29 | 帕金森病 | 1000元 |
9 | 慢性重型肝炎抗病毒治疗 | 1000元 | 30 | 帕金森综合症 | 1000元 |
10 | 肝硬化 | 1000元 | 31 | 慢性胰腺炎 | 1000元 |
11 | 脑血管意外后遗症 | 1000元 | 32 | 癫痫病 | 1000元 |
12 | 慢性骨髓炎 | 1000元 | 33 | 马尾神经损伤 | 1000元 |
13 | 系统性硬化症 | 2000元 | 34 | 运动神经元病 | 1000元 |
14 | 甲状腺机能亢进(并发症) | 1000元 | 35 | 阿尔兹海默症 | 1000元 |
15 | 甲状腺机能减退(并发症) | 1000元 | 36 | 新冠肺炎后肺纤维化 | 1000元 |
16 | 再生障碍性贫血(地中海贫血) | 2000元 | 37 | 器官移植术后门诊抗排异治疗 | 按黄医保发〔2020〕15号文件执行 |
17 | 重性精神病 | 1000元 | 38 | 儿童生长激素缺乏症 | 按黄医保发〔2020〕15号文件执行 |
18 | 类风湿性关节炎 | 1000元 | 39 | 苯丙酮尿症 | 18000元 |
19 | 慢性心功能衰竭(三级) | 1000元 | 40 | 四氢生物蝶呤缺乏症 | 60000元 |
20 | 心肌病 | 1000元 | 41 | 溃疡性结肠炎(含克罗恩病) | 5000元 |
21 | 心脏瓣膜病 | 1000元 |
1、门诊特殊慢性病申报流程、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1)《黄冈市门诊特殊慢性病申请审批表》;(2)身份证或医保卡复印件;(3)申报病种近三年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住院病历:病案首页、出院小结(出院记录)、检查报告单、化验报告单等复印件并加盖就诊医疗机构公章。
2、特殊对象可以随时申报
患恶性肿瘤、白血病、慢性肾功能衰竭透析、尿毒症、器官移植、新冠肺炎后肺纤维化、苯丙酮尿症、四氢生物蝶呤缺乏、重性精神病、溃疡性结肠炎(含克罗恩病)等可享受门诊特殊慢性病“绿色通道”,即时办理,次日开始享受待遇。
精准扶贫对象申报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即时受理,评审通过后开始享受待遇。
四、医疗保障其他规定
1、基本医疗不予报销费用
参保人因下列情形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报销:①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②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发生的医疗费用;③自杀、自残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精神病除外);④非治疗性的整容、美容、矫形、原发性不孕不育、保健、按摩、减肥、增胖、增高等发生的非病类治疗费用;⑤斗殴、酗酒、吸毒及其他违法犯罪行为所致伤病的;⑥交通事故、民事伤害、医疗事故、工伤事故等应由第三方承担责任的;⑦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予支付的费用。
2、城乡居民意外伤害住院费用报销
城乡居民因意外伤害产生(住院)费用由泰康保险公司经办报销,意外伤害患者在县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需3日内向保险公司申报,出院时可在医院即时结算。在县外医疗机构治愈出院后及时拿资料(所需资料请按3)到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D27号窗口报销,报销比例和封顶线按黄冈市基本医疗保险办法执行。
3、到县政务服务中心医保局窗口零星报销住院费所需资料
在外地住院没有在医院即时报销,可以拿资料到县政务服务中心医保局窗口报销,窗口实行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补充医疗保险的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方便群众享受待遇,所需资料:1、住院发票原始件;2、费用清单;3、出院记录(出院小结);4、身份证或社保卡;5、住院患者本人银行存折(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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