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又有新变化 房价无论涨跌都不能太任性

发布于 2021-10-18 14:44

房价的变化一直是个热门话题。尤其是在当下,坊间对于房地产的讨论也多表现为消极,房价问题就更成为购房者心中最敏感的话题。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8月份商品住宅销售价格涨幅持续回落,一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涨幅环比回落0.1个百分点,二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涨幅环比回落0.2个百分点。房价的下行表现也给政策端带来了些许的挑战。

10月前,针对房价下降的情况,部分城市已经开始制定相关政策,也被俗称为“限跌令”。诸如桂林、菏泽、唐山、哈尔滨等城市。10月之后,在政策端又有了新的变化。如10月9日,湖北孝感发布政策,除明确一房一价、明码标价且不得超过备案价外,还规定了实际成交价格不得超过10%的浮动,也即房价不仅不能跌幅超过10%,涨幅也不能超过10%,否则就要重新备案。

自“房住不炒”提出以来,我们的政策端逐渐形成了“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这样的稳定局面。从过去的市场表现来看,也的确在现阶段达到了工作目标。从第二轮集中土拍情况来看,已经完成第二批第一轮土拍的20个城市,多数都在土地溢价率上做了相应的限制(多数城市将土地溢价率上限下调至15%),还有不少城市限制了开发商“马甲”参与拍地,就是在最大程度上保障开发商参与土拍的权利,维护不同量级开发商的公平竞争,而且最大限度的降低土地价格,进而稳定地价、房价。

此次孝感的政策给出的方向,将是接下来更多城市可以参考和借鉴的。当前市场是处于下行的,所以开发商“以价换量”是一种迫不得已的选择,但若只限跌不限涨,在市场开始回暖后又会成为一个新的问题。按照当前市场价格,设定上下10%的浮动标线,是个不错稳定价格、稳定市场的方法。换句话说,无论市场如何,房价无论涨跌都不能太任性。

除此之外,合肥还发布了关于“租金年涨幅不超过5%”的规定,广州更是发出13条购房风险提示,将诸如“房地产开发企业以高于备案价格销售商品房的即是风险”等行为列入风险行为中,尽可能的保障市场稳定,保障购房者利益。

从假期之后不少城市发布新政的内容来看,在市场下行阶段,稳定市场是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在政策走向不转弯的前提下,尽可能的修补、添加适当条款来稳定市场,将有望成为四季度的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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