竣工验收合格后发现未按设计施工问题
发布于 2021-03-31 08:50
【问题】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因承包人问题导致出现整体大面积质量问题,承包人能否以竣工验收合格为由主张仅承担局部维修?是否必须承包人维修?
【判例】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12)苏民终字第0238号判决书
屋面广泛性渗漏属客观存在并已经法院确认的事实,竣工验收合格证明及其他任何书面证明均不能对该客观事实形成有效对抗,故南通二建根据验收合格抗辩屋面广泛性渗漏,其理由不能成立。
鉴于恒森公司几经局部维修仍不能彻底解决屋面渗漏,双方当事人亦失去信任的合作基础,为彻底解决双方矛盾,原审法院按照司法鉴定意见认定按全面设计方案修复,并判决由恒森公司自行委托第三方参照全面设计方案对屋面渗漏予以整改。
【启示】
1.竣工验收合格并不能免除承包人未按设计施工的责任,承包人偷工减料未按设计施工产生的严重质量问题需责任人全面承担责任;
2.施工过程中需注意做好监督管理,及时固定证据资料;
3.鉴定机构能力水平不一,选择优秀鉴定机构对案件处理可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4.现实中常出现承包人因各种问题不再积极配合,已难以顺畅沟通配合解决问题(应留存相关证明资料),此时,由发包人委托第三方较为妥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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