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化利率直击IRR,正是租赁公司报价依据
发布于 2021-04-03 15:14
竞争力论坛研究员、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陈龙飞点评:本次人民银行从金融消费者保护角度出发,对贷款利率提出明示年化利率的要求,虽然针对的是从事贷款业务的机构,但是融资租赁和商业保理公司也应当引起重视。目前有些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在监管、核查过程中已注意到年化利率不明确、收费不合规等问题,已对收取费用或租金的问题提出要求,如不能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对个人消费者要进行合理提示和明确说明等,故后续不排除银保监会或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出台文件,要求融资租赁或商业保理公司在展业过程中参照适用上述人民银行的规定。
3月31日,人民银行发布公告称,为维护贷款市场竞争秩序,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从事贷款业务的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存款类金融机构、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小额贷款公司以及为贷款业务提供广告或展示平台的互联网平台等),其所有贷款产品均应明示贷款年化利率。
金融监管研究院孙海波指出,本次公告是继去年最高院喊出4倍LPR之后,又一次对消费金融行业里程碑式的政策变动,把贷款利率计算方式明确为内部收益率法,此举仅适用于金融机构小贷和典当行等机构,央行在利率问题上的表态,与民间借贷4倍上限(过于生硬的上限非常容易抑制金融的供给端)的新规相比尺度适当恰到好处。
公告中虽然没有提到租赁和保理,但有租赁行业专家指出,中国人民银行明示年化利率的公告附件是直击IRR的,正是租赁公司的报价依据。
有租赁同仁认为,央行把窗户纸一下子就给捅破了。此举是否会对租赁公司展业和存量合同产生影响,尚存在争议。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1〕第3号
为维护贷款市场竞争秩序,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所有贷款产品均应明示贷款年化利率,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所有从事贷款业务的机构,在网站、移动端应用程序、宣传海报等渠道进行营销时,应当以明显的方式向借款人展示年化利率,并在签订贷款合同时载明,也可根据需要同时展示日利率、月利率等信息,但不应比年化利率更明显。
二、从事贷款业务的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存款类金融机构、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小额贷款公司以及为贷款业务提供广告或展示平台的互联网平台等。
三、贷款年化利率应以对借款人收取的所有贷款成本与其实际占用的贷款本金的比例计算,并折算为年化形式。其中,贷款成本应包括利息及与贷款直接相关的各类费用。贷款本金应在贷款合同或其他债权凭证中载明。若采用分期偿还本金方式,则应以每期还款后剩余本金计算实际占用的贷款本金。
四、贷款年化利率可采用复利或单利方法计算。复利计算方法即内部收益率法,具体示例见附件。采用单利计算方法的,应说明是单利。
五、鼓励民间借贷参照本公告执行。
附件:采用内部收益率法计算贷款年化利率示例.pdf
中国人民银行
2021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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