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信息服务投诉平台,已接入阿里巴巴、百度、滴滴、今日头条、京东、美团、腾讯、唯品会、携程、新浪、支付宝等11家企业.

发布于 2021-04-03 17:26

互联网信息服务投诉平台是在工业和信息化部指导下,中国互联网协会建设运营的第三方投诉渠道,投诉平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定位于“绿色通道”,旨在快速化解用户与企业之间的服务纠纷,是保护用户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也是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监管的有力支撑。

2019年4月8日,中国互联网协会建成互联网信息服务投诉平台上线试运行,网友可在线进行互联网信息服务相关投诉。目前涵盖包括阿里巴巴、百度、滴滴、今日头条、京东、美团、腾讯、唯品会、携程、新浪、支付宝等11家企业。第一条为规范网络安全威胁信息发布行为,有效应对网络安全威胁和风险,保障网络运行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发布网络安全威胁信息,应以维护网络安全、促进网络安全意识提升、交流网络安全防护技术知识为目的,不得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得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第三条发布网络安全威胁信息,应坚持客观、真实、审慎、负责的原则,不利用网络安全威胁信息进行炒作、牟取不正当利益或从事不正当商业竞争。第四条发布的网络安全威胁信息不得包含下列内容:(一)计算机病毒、木马、勒索软件等恶意程序的源代码和制作方法;(二)专门用于从事侵入网络、干扰网络正常功能、破坏网络防护措施或窃取网络数据等危害网络活动的程序、工具;(三)能够完整复现网络攻击、网络侵入过程的细节信息;(四)数据泄露事件中泄露的数据内容本身;(五)具体网络的规划设计、拓扑结构、资产信息、软件源代码,单元或设备选型、配置、软件等的属性信息;(六)具体网络和信息系统的网络安全风险评估、检测认证报告,安全防护计划和策略方案;(七)其他可能被直接用于危害网络正常运行的内容。第五条发布网络和信息系统被攻击破坏、非法侵入等网络安全事件信息前,应向该事件发生所在地地市级以上公安机关报告。各级公安机关应及时将相关情况报同级网信部门和上级公安机关。

2019年7月11日,互联网信息服务投诉平台正式上线运行。

为进一步畅通互联网信息服务用户的投诉渠道,在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指导下,中国互联网协会建成互联网信息服务投诉平台,于2019年4月8日上线运行,接收互联网信息服务相关投诉。

目前用户可以投诉阿里巴巴、百度、滴滴、今日头条、京东、美团、腾讯、唯品会、携程、新浪、支付宝等11家公司。如果要投诉未接入平台的企业,可以在“投诉企业”中选择“其他”,平台会线下转办,但这可能会花费更多的时间。


第六条任何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发布地区性的网络安全攻击、事件、风险、脆弱性综合分析报告时,应事先向所涉及地区地市级以上网信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发布涉及公共通信和信息服务、能源、交通、水利、金融、公共服务、电子政务、国防科技工业等重要行业和领域的网络安全攻击、事件、风险、脆弱性综合分析报告时,应事先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发布全国性或跨地区、跨行业领域的综合分析报告时,应事先向国家网信部门和国务院公安部门报告。第七条未经政府部门批准和授权,任何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发布网络安全威胁信息时,标题中不得含有“预警”字样。第八条发布具体网络和信息系统存在风险、脆弱性情况,应事先征求网络和信息系统运营者书面意见,以下情况除外:(一)相关风险、脆弱性已被消除或修复;(二)已提前30日向网信、电信、公安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举报。第九条通过下列平台发布信息的,平台运营者、主办单位接到有关部门通报、用户举报,或自行发现平台上存在违反本办法的发布行为和发布内容的,应当立即停止发布、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防止违规内容扩散,保存有关记录,并向地市级以上网信部门、公安机关报告。

该平台目前主要受理用户对互联网信息服务相关问题的投诉,包括个人信息保护、服务功能、企业投诉机制三个方面。在收到用户的投诉信息后,投诉平台将其直接转发给被投诉企业,由被投诉企业直接处理用户投诉。提示,涉及网络交易纠纷、网购假冒伪劣产品、虚假广告、欺诈性商业行为、金融产品和服务的财产安全、版权等问题的投诉,请您向12315、12318、12363等其他平台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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