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考试网:二造考务通知公告已出,报名即将开始!
发布于 2021-04-06 07:26
今日,湖北人事考试网发布了2021年湖北二造考试工作通知,确定了湖北二造考试各项考务安排。其中,
准考证打印时间:6月14日9:00—6月20日14:00
考试时间:2021年6月20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省直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2018〕67号)和《关于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说明》、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北省交通运输厅、湖北省水利厅、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关于印发《湖北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鄂建文〔2019〕33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2021年度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设置
二、报名事项
(一)报名要求。
凡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2018〕67号)二级造价工程师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二)告知承诺要求。
本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承诺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人事考试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在事中事后进行监管,报考人员应当按照考试组织机构的规定和要求,在规定期限内以规定方式提交或补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对不实承诺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考须知》及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告知书》(电子文本),不允许代为承诺。
(三)资格审核。
各地住建、交通、水利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报本行业“考全科”或“增报专业”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各地人社部门负责对报考“免1科”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三、考试大纲
考试大纲使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组织编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定的2019年版《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
四、考务日程安排
2021年4月10日9:00—4月18日20:00。
(二)网上注册核查时间。
2021年4月10日9:00—4月19日17:00。
(三)现场人工核查及资格审核时间。
2021年4月15日—4月19日
工作日:9:00—11:30,14:30—17:00。
(四)网上缴费时间。
2021年4月10日9:00—4月20日20:00。
(五)网上准考证打印时间。
2021年6月14日9:00—6月20日14:00。
准考证打印网址:www.hbsrsksy.cn(湖北省人事考试网)
(六)考试时间。
上午 09:00—11:30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
下午 14:00—17:00 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4个专业)
应试人员必须同时持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须与报名时证件一致)方可参加考试。
五、考区设置
为更好地在疫情防控工作常态化下开展考试工作,2021年度二级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原则上在省直及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设置考区。如遇疫情防控等级变化或考点学校承接能力有限等不可控因素影响,会根据有关部门要求取消(推迟)考试或调整部分考生考试地区,敬请广大考生慎重报考。
六、考试收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鄂价费〔2015〕139号)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湖北省造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鄂人社函〔2017〕426号)规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科目收费标准为61元/人·科;《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科目收费标准为69元/人·科。
七、违纪违规处理
加强管理,对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报名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应试人员,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有关规定,由证书签发机构宣布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
考试将采用“大规模考试中选择题抄袭作弊的考生甄别和考场监测技术”,在考试结束后对答卷进行雷同检测和认定,认定为雷同答卷或发现报名、考试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九)》规定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违纪人员信息将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公布,对严重、特别严重违纪的违纪考生将通报考生单位,中国共产党党员考试违纪的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处理。
八、疫情防控与考试安全
在考试组织实施各环节,各地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遵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落实责任,积极应对。要与当地卫生健康、教育、公安、经信等部门密切协同,确保应试人员、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各环节中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考试报名及组织实施安全、平稳、顺利。
各级人事考试机构不指定任何培训,不得与任何培训机构有合作关系。
各地人社、住建、交通运输、水利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各考区要加强考场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安全实施。
附件:
1.二级造价工程师报考条件
2.报考流程及报考注意事项
3.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代码及名称表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湖 北 省 交 通 运 输 厅
湖 北 省 水 利 厅
一、“考全科”报考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二)具有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1年;
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三)具有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二、“免1科”报考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参加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可免考基础科目:
(一)已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2015年前取得在我省注册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
(二)已取得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乙级);
(三)具有经专业教育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
“通过专业评估(认证)”院校名单可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人事教育栏目中“专业评估”项进行查询(网址:www.mohurd.gov.cn/jsrc/zypg/index.html)。
三、“增报专业”报考条件
已取得二级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级别为增报专业),可免考基础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制的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包括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项工作的时间,其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年限。
一、报名流程
报考人员应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网址:www.hbsrsksy.cn)简称“网报平台”,下同)进行。
(一) 网上注册。
报考人员在首次注册上传照片前,必须先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进行照片处理并上传照片。
新报考人员注册信息增加学历编号、学历层次、培养方式、毕业学校、毕业时间、所学专业等字段信息的采集。
老报考人员需在注册库中补充学历证书编号等信息。
报考人员及早注册或完善注册信息,报考前需认真阅读报考条件说明和信息填报说明要求,了解不实承诺后果,守信践诺。
(二) 注册核查。
2.报考人员学历信息在2002年至今的大专以上(含大专),学位信息在2008年9月至今范围内的,可在线自动核查。
3.学历学位信息不在自动核查范围的2002年及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报考人员,2008年9月以前取得学位的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上传学历、学位证书,进行网上在线核查。请报考人员提前在学信网上申请学历认证报告,便于后期考试机构进行资格核查。
现场核查:
5.学历学位等相关信息数据在线自动核查未通过的报考人员,请上传学历或学位证书相关材料后,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现场核查。
6.国(境)外学历、学位请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认证书;无法在线核查的报考人员,并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认证书,到现场进行现场核查。
(三)资格核查。
资格核查分为自动核查、在线核查和现场核查。
1.自动核查。报考“考全科”身份信息和学历信息等通过自动核查的人员;报考“免1科”且取得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2015年前取得在我省注册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或已取得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乙级)报考人员在网报后台中通过核查的;报考“增项专业”的报考人员无需提供二级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可通过自动核查。
2.在线核查。报考“考全科”身份信息和学历信息没有通过自动核查,上传身份证件信息、《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的人员;报考“免1科”符合“具有经专业教育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证”报考条件的人员。
3.现场核查:不能通过自动核查或在线核查的人员,请按要求上传学历、学位证明等证明材料,提交确认报名信息后,在规定的时间到报名表上所规定的地点进行现场核查。
(1)资格审核部门认为网上提交的信息有问题的报考人员应按要求到现场进行人工核查。
(2)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需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进行现场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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