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1年“大美咸安”摄影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发布于 2021-04-06 15:53
各乡镇场(街道)、区直各单位、各驻咸单位、社会团体:
为献礼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展示咸安区自然资源和生态文明建设所取得的新成就,进一步引导和推动社会各界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咸安区委宣传部、咸安区融媒体中心、咸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咸安区国土整治局、咸安区摄影家协会联合开展2021年“大美咸安”摄影作品征集活动。
庆建党百年 展大美咸安
咸安区委宣传部、咸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咸安区国土整治局
咸安区融媒体中心、咸安区摄影家协会
本次征集活动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等生态文明思想为遵循,从影像艺术独特的视角,捕捉保护生态美好瞬间,反映市民主动共建生态之城的点点滴滴和良好的风貌。
1.美丽咸安大好风光
展现咸安绿水青山、生态修复等自然风光(含咸安境内景区景点)的摄影作品,直观反映咸安区近年来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和美丽咸安建设成就。
2.生态文明建设行动
记录美丽咸安建设过程中历史变迁、风土人情和社会各界所采取的积极生态保护行动及背后的故事。
3.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从不同视角表达人民群众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不断创造并享受美好自然生态环境等方面的摄影作品,展现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后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1.拍摄时间不限,风格不限,老照片、资料照片、现代摄影作品均可参评;
2.主题鲜明、导向正确,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社会正能量,突出思想性和艺术性;
3.投稿作品为JPEG格式,长边3000像素左右,大小不低于3M,不允许移动像素、修改内容。主办方可要求投稿者提交高像素原始文件;
4.单幅、组照均可(组照3-8幅),每组组照按一件作品计算;
5.投稿者应对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所投送的作品不得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因投稿者提供作品涉及知识产权导致第三方索赔的,由投稿者负责解决并承担责任;
6.主办方(承办方)及其授权第三方对所有入围及获奖作品享有非专属使用权,包括并不限于对作品的公开发表、结集出版、播出推送、展览展示等,并不再支付报酬;
7.活动不收费,不退稿。主办方有权对不符合要求作品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8.活动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凡投稿者,即视为已同意本活动之约定与要求。
2021年4月1日至10月31日
1.只接受线上投稿,请将作品发送至指定邮箱:yunshangxianan@163.com;
2.邮件标题请标明作者姓名、作品类别和标题;
3.请随投稿附作者真实姓名、电话,以及作品拍摄时间、地点和简要说明(组照)。信息不全作品将不予参评。
1.专家评审
本次活动共评选300件入围作品,由评审专家组在已入围作品中评选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前100名入围奖作品。
2.结果揭晓
评审结果在云上咸安、咸安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
3.作品展示
活动将开设专题摄影作品展,优秀作品将在云上咸安、咸安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展示,入围及获奖作品纳入图片资料库。
本次摄影征集活动设置奖金、礼品、颁发证书。具体如下:
一等奖,1名,奖励1000元;
二等奖,2名,各奖励800元;
三等奖,5名,各奖励500元;
入围奖,100名,奖励精美礼品一份。
来源:中共咸安区委宣传部
本文来自网络或网友投稿,如有侵犯您的权益,请发邮件至:aisoutu@outlook.com 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
相关素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