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甸央行发布出口收汇新规

发布于 2022-05-18 10:34

缅甸央行5月6日发布2022年第27号公告:向亚洲国家出口货物,在货物出口之日起45天内,必须把出口外汇收入存入指定银行账户。如果向非亚洲国家出口,货物出口之日起的90天内,必须把外汇收入存入指定银行账户。如果出口商未将出口外汇收入按央行规定存入指定银行账户,其进出口执照将被注销。

之前缅甸央行2021年46号公告,出口商必须在出口之日三个月内,将所有出口收入存入其在国内的银行账户。据缅甸商务部信息,2021年内有346家公司,因未按照规定将出口外汇收入汇入到指定的银行账户。商务部对这346家公司进行了追责并注销了进出口执照。(来源:云南省驻缅甸(內比都)商务代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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