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居民收入消费实现平稳增长

发布于 2022-05-18 11:45

 2022年一季度汉中农村居民

收支情况简析 


2022年1季度,全市各级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大力推进乡村振兴,健全多渠道促农民增收机制,多措并举扩内需促消费,经济社会发展实现良好开局。一季度,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218元,同比增长6.9%;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3217元,同比增长4.0%。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6.9%

一季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218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72元,同比增长6.9%,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0.7个百分点,位居全省第二位。从收入来源看,农村居民四项收入实现全面增长,其中转移净收入对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最高,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的作用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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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性收入稳中有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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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净收入小幅增长

一季度,农村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797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9元,同比增长2.4%;经营净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8.9%,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7.0%,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0.5个百分点。一季度,汉中市围绕全市“3+4+N”产业总体布局,培育壮大茶叶、食用菌、中药材三大骨干产业;采用“龙头企业+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的经营模式,蔬菜、食用菌等生产情况较好,价格上涨;畜牧生产稳定;鼓励各级预算单位工会组织采购工会福利、慰问品,持续推进脱贫县区产业发展,促进农村居民经营净收入小幅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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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净收入增速最快

一季度,农村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55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2元,同比增长27.9%;财产净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3%,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4.4%,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0.3个百分点。财产净收入由于基数小,在增加金额最小的情况下保持着最快增长速度。随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产业扶贫项目资金持续投入,农村群众从村集体经济中和经营主体中获得的红利不断增加,为农民的财产性净收入稳步增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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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净收入贡献率最高

一季度,农村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1620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14元,同比增长15.2%;转移净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38.4%,对可支配收入的贡献率为78.7%,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5.4个百分点。农村居民转移净收入中,家庭外出从业人员寄回带回收入占比61.2%,是转移净收入增长的最主要影响因素。截至2月17日,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2.2万人,鼓励在外农民工春节期间就地过年,外出寄带回收入明显增加。此外,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最低用工工资标准上调等因素,均对转移净收入增加起了一定促进作用。

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增长4.0%

一季度,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3217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23元,同比增长4.0%;农村居民消费支出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76.3%,较上年同期下降2.1个百分点。从消费分项来看,除交通通信支出同比下降外,其余七大项支出较上年同期相比呈不同程度增长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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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烟酒支出增长1.6%。一季度,农村居民人均食品烟酒支出1120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8元,同比增长1.6%。恩格尔系数(食品烟酒支出占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为34.8%,较上年同期下降0.8个百分点。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农村居民用于食品烟酒的支出已日趋稳定,除满足刚需外,更倾向于将钱花费在提高生活质量和精神享受上,因此,食品烟酒支出平稳增长的同时,恩格尔系数逐渐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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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着支出增长3.2%。一季度,农村居民人均衣着支出223元,较上年同期增加7元,同比增长3.2%。衣着支出占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为6.9%,较上年同期下降0.1个百分点。农村居民对衣着的追求仍处于以“美观舒适”为主的阶段,对时尚和品牌的注重尚不突出,衣着支出对农村居民消费增长的贡献率为5.7%,拉动消费增长0.2个百分点,拉动作用相对较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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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支出增长15.9%。一季度,农村居民人均居住支出686元,较上年同期增加94元,同比增长15.9%。居住支出占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为21.3%,较上年同期上升2.2个百分点。疫情后,农村居民居家时间长,住房维修及管理、水电燃料及其他等支出增加,带动居住支出涨幅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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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用品及服务支出增长5.0%。一季度,农村居民人均生活用品及服务支出232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1元,同比增长5.0%。随着收入水平的逐步提高,农村居民对农居用品的品质要求也随之逐步提升,会及时更新家具、家电、家用纺织品、个人护理用品及日用杂品。另外,价格上涨也是影响农村居民此项消费支出增加的因素之一。生活用品及服务支出对消费增长的贡献率为8.9%,拉动消费增长0.4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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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通信支出下降11.3%。一季度,农村居民人均交通通信支出360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6元,同比下降11.3%。交通通信支出对消费增长的贡献率为-37.4%。疫情发生后,居民防护意识增强,非必要不外出,车辆使用税费(含过桥过路费)和出租汽车费下降,而通信费用在几大运营商良性竞争的大环境下已趋于稳定,二者综合引起交通通信支出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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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文化娱乐支出增长1.4%。一季度,农村居民人均教育文化娱乐支出211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元,同比增长1.4%。随着教育多元化发展,家长对孩子的培养更加全方位,用于兴趣特长培训班的支出逐年增加。此外,随着就业对文化水平和专业技术的要求日益增加,农村居民用于成人教育培训的费用逐年增多。教育文化娱乐支出对消费增长的贡献率为2.4%,拉动消费增长0.1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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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健支出增长10.6%。一季度,农村居民人均医疗保健支出324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1元,同比增长10.6%。汉中老龄化严重,老年人患病几率高,随着健康意识的增强,农村家庭用于购买保健器具的支出逐年增加,此外,疫情防控常态化下,酒精、口罩等防护用品成了家庭必备品,核酸检测费用也是额外增加的支出。医疗保健支出对消费增长的贡献率为25.2%,拉动消费增长1.0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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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用品及服务支出增长8.9%。一季度,农村居民人均其他用品及服务支出61元,较上年同期增加5元,同比增长8.9%。其他用品及服务支出主要包含美容美发服务支出和购买其他杂项用品的支出,支出增长主要来自物价的上涨和支出项目的增加。其他用品及服务支出对消费增长的贡献率为4.1%,拉动消费增长0.2个百分点。


几点建议

一、加强培训提能力,持续提升工资性收入

强化对新型农民职业技能的培训力度,提升农民综合素质,促进农村劳动力实现高质量就业。促进优势产业发展,吸纳更多村民就近务工,带动工资性收入持续增长。

二、多措并举强产业,带动经营净收入增长

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升现代化农业发展水平和生产能力;加强农资保供稳价,强化新技术推广,提升种植经济作物和粮食收益,激发农民发展种植业的积极性;发展特色农业,增加特色农副产品供给,提升品质,培育优势,强化产品竞争力,同时创新营销宣传手段,全力开拓特色产品和“扶贫产品”的销售市场;推动特色文化产业与旅游业融合发展,以乡村旅游业带动农村居民经营净收入增长。

三、持续推进农村改革,促进财产净收入增长

着力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提升集体经营收入,进而增加农民集体分红收入;强化县域金融机构服务“三农”的激励约束机制,提供适合农村居民的金融理财产品和服务;完善鼓励土地流转相关制度,促进适度规模经营,健全利益联接机制,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四、完善相关保障制度,提振农民消费信心

继续完善农民在就业、教育、医疗、养老等方面的社会保障,解决农民消费后顾之忧,形成对未来良好预期,提振农民消费信心,促进农村居民消费质的提升和量的增长。


撰稿:孙婷婷

编辑:路   力     吕妮蓉

审核:赵   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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