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省级困难中小企业纾困资金的通知

发布于 2022-05-18 22:47

各镇街道、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独山港经济开发区及有关企业:

根据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2年度省级中小企业纾困帮扶资金工作指南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切实发挥纾困资金作用,推动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现组织开展省级困难中小企业纾困资金申报,具体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规模以上工业、建筑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规模以上服务业、文化企业中生产经营暂时面临困难但产品有市场、项目有前景、技术有竞争力的中小企业。同时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平湖市内工商注册登记、连续经营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企业并在规模以上企业统计库中;

(二)2021年度营收规模在4亿元以内,2021年净利润为负或净利润同比下降;

(三)企业生产经营正常,征信记录良好、依法纳税;

(四)2021年度有实际贷款利息支出。


二、支持方式

通过贷款贴息的方式进行纾困,补贴总额控制,每家企业具体补贴金额视最终申报审核情况确定。


三、其他有关事项

(一)加快申报。请各企业对照支持对象和要求,于5月27日(下周五)前向各镇、街道按实申报,逾期不申报的,视为主动放弃补助资格。

(二)加强审核把关。各镇、街道要提醒符合要求的企业积极申报,并做好相应指导服务,对企业申报材料统一初审后,将相关汇总表(附件)上报市经信局企业科。市经信局将根据上报的名单及数据,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联合审查。


联系人:

当湖  李雪梅,电话85628055

经开  周慧妮,电话85620122     

曹桥  李书渊,电话85962372

新埭  蒋海中,电话85625100

新仓  王晓玮,电话85708015

独山  李月萍,电话85557292

广陈  沈晓伟,电话85622304

林埭  陈雅健,电话85826723


供稿 | 企业科

监制 | 沈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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