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资助政策解读
发布于 2022-05-18 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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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第一师范学院
2022年资助政策解读
爱心相伴 梦想启航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学生资助政策,推动学院学生资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我院 “资助育人”目标,我院现特帮助师生深入解读学生资助政策。
学生资助工作共分为六大板块:新生绿色通道入学;助学贷款办理;国家奖助学工作;学校奖助学体系建设;社会奖助学金评定;感恩、诚信教育、资助育人。
国家奖学金
资助对象:奖励特别优秀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覆盖面约为在校生的0.3%。
奖励标准:每生每年8000元。
奖励人数:每年9月1日前,中央主管部门和省及省以下财政、教育部门负责将国家奖学金名额和预算下达所属各高校。
申请条件:道德品质优良、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申请材料:国家奖学金申请表、成绩单、获奖证书的复印件、表现突出的证明材料。
评审和发放: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的规定和学校具体评审办法,于开学初启动评审工作,于当年10月15日前完成评审。教育部批准后,于每年11月30日前将奖学金一次性发给获奖学生。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
资助对象: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
资助标准:每人每年5000元。
申请条件:道德品质优良、成绩优秀、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申请材料:
①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③表现突出的证明材料
④成绩单(整个学年)及综测排名
⑤家庭贫困证明材料(低保证,残疾证,重大疾病证明,烈士家属证等)
评审和发放: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实行等额评审。于当年10月31日前完成评审。主管部门批准后,于每年12月30日前将奖学金一次性发给获奖学生,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
资助标准(三个等级):一等每生每年4400元;二等每生每年3300元;三等每生每年2200元。
申请条件:道德品质优良、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勤奋学习、积极向上。在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者国家励志奖学金。
申请材料:
①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③申请人出具能证明其家庭状况的材料(建档立卡证、低保证、残疾证、重大疾病证明、烈士家属证等)
校级奖学金
评定对象:在校且具有正式学籍的二年级及以上的学生。
评定等级和金额:一等奖学金每人每学年1200元;二等奖学金每人每学年800元;三等奖学金每人每学年600元。
社会资助奖助学金
评定对象:在校且具有正式学籍的学生。
生源地助学贷款
贷款对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贷款额度:每个借款人每年申请的贷款额度原则上不低于1000元,最高不超过8000元(2021年9月1日调整为最高不超过12000元)。
申请条件: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特别注意:
1、助学贷款办理成功后,及时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www.csls.cdb.com.cn,每年至少有2次登录记录。
2、及时登录国家开发银行为贷款学生开立的支付宝账号(简称“指定账户”,在贷款合同可见)及新浪邮箱,并修改初始密码。
3、登录支付宝后绑定银行卡(以便贷款提现)并进行实名认证,否则无法提现。
4、若要续贷,必须先在在线系统提交续贷声明,再在当地学生资助中心办理续贷手续。
5、毕业后必须登录在线系统做毕业确认!
勤工助学
对 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绿色通道
“绿色通道”是确保普通高校家庭困难新生顺利入学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措施。针对经济困难的新生,将开辟绿色通道,在新生报到入学时,对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无法缴纳的学费、住宿费等费用,批准暂缓缴纳,先入校学习,然后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学校帮助学生通过申请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等方式来解决经济困难。
其他资助政策
①应征入伍学生学费补偿
②直招士官学生学费补偿
③退役复学学生学费补偿
④毕业生赴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
1、成立相关机构:
①学校成立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资助工作会议,研究资助工作计划、讨论资助经费预算、审核受资助学生名单等。
②各二级学院成立奖助学金评定小组,负责本二级学院学生奖助学金评定工作。
③各班级成立奖助学金评议小组,负责本班级奖助学金评定工作。
2、流程:围绕班级、二级学院、学校三大主体进行
3.注意事项
①贫困生认定不是比惨会
②民主评议小组人员要有一定的代表性
③评选结果通过适当方式告知全体学生
④五类学生:城乡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
资助基础:让更多的学生了解国家与学校的相关资助政策,有利于学生明确自身享受的权利与承担的义务,感受到国家与学校对自身的关爱。
资助核心:让学生树立诚信为人、诚信学习的诚信意识,把诚信教育融入资助与育人工作全过程,促进学生成长成才、全面发展。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评审原则。
资助目的:国家资助政策,既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经济困难,又激励优秀学生成长成才。
资助育人:响应国家政策,充分发挥国家资助政策的资助育人功能,加强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感恩教育、诚信教育及励志教育,让学生树立社会责任感,回报祖国与社会。
学生资助工作事关学生利益
请师生认真学习相关资助政策
助推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切实履行“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
经济困难而失学”的承诺
材料 | 教育学院权益维护与生活服务部
编辑 | 邓清扬 张晓雅
责编 | 朱阿芳 朱晶平 李诗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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