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疫情防控工作通报
发布于 2022-05-19 10:45
郑州市出租汽车客运服务中心
关于对暗访检查中发现问题的通报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为有效落实行业防疫标准,保障司乘人员健康,管理部门组织人员对行业进行督导检查。在暗访过程中发现,部分驾驶员目无法纪、拒不按照“三个百分百”要求履行疫情防控义务。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相关公司及车辆
二、处罚标准
对于所属公司: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企业,移交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按照《安全生产法》严肃处理。
中心将通过行业监管平台对停运车辆进行抽查,如发现未按要求停运的,移交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依法扣车处理。
三、整改要求
各公司要深刻认真汲取教训,认真履行管理主体责任,责令涉事驾驶员写出书面检查,举一反三,自查自纠,防止此类情况发生;各驾驶员要牢固树立文明遵章营运意识,维护出租汽车行业良好形象,为我市疫情防控工作作出应有的贡献。
相关车辆整改报告于5月24日15:00前报送至中心206综合管理科。
2022年5月19日
1、豫ADT9099驾驶员赵军伟在5月16日未严格落实行业疫情防控标准,营运中乘客未正确佩戴口罩。属第一次违章,扣三分,于5月19日早8:00至5月26日早8:00停运七天。
2、豫ADT2223驾驶员王清法在5月17日未严格落实行业疫情防控标准,营运中未提醒乘客佩戴口罩。属第一次违章,扣三分,于5月20日早8:00至5月27日早8:00停运七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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