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法宣传月 | “侨”您知多少?
发布于 2022-05-19 14:42
为切实增强辖区内侨务法制观念,依法维护侨益,促进侨界和谐。锦丰社区开展侨法宣传月活动,带您学习涉侨法律法规知识。
华侨是指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依照国务院侨办有关华侨身份解释的规定,定居是指:
(一)中国公民已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并已在住在国连续居留两年,两年内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
(二)中国公民虽未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但已取得住在国连续5年以上(含5年)合法居留资格,5年内在住在国累计居留不少于30个月,视为华侨。
二、出国留学生、因公出国人员是否具有华侨身份?
中国公民出国留学(包括公派和自费)在外学习期间,或因公务出国(包括外派劳务人员)在外工作期间,均不视为华侨。
三、外籍华人是指哪些人?
是指已加入外国国籍的原中国公民及其外国籍后裔;中国公民的外国籍后裔。
四、归侨指哪些人?
是指回国定居的华侨。
(一)“回国定居”是指华侨放弃原住在国长期、永久或合法居留权并依法办理回国落户手续。
(二)外籍华人经批准恢复或取得中国国籍并依法办理来中国落户手续的,视为归侨。
五、侨眷指哪些人?
侨眷是指华侨、归侨在国内的眷属。
(一)侨眷包括:华侨、归侨的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同华侨、归侨有长期抚养关系的其他亲属。
(二)外籍华人在中国境内的具有中国国籍的眷属视为侨眷,其范围比照本条第(一)款。
华侨、归侨去世后或者华侨身份改变后,其国内眷属原依法认定的侨眷身份不变。
依法与华侨、归侨及其子女解决婚姻关系,或者与华侨、归侨解决抚养关系的,其原依法认定的侨眷身份丧失。
“知侨法、懂侨法、用侨法、护侨益”
今天的侨法学习到这里就结束啦
希望大家可以学习到一些侨法知识
让我们一起
凝聚侨心,汇聚侨智
发挥侨力,维护侨益
来源 | 江苏侨联
本文来自网络或网友投稿,如有侵犯您的权益,请发邮件至:aisoutu@outlook.com 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
相关素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