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行业、教育行业、混凝土行业等涉税风险点分析!

发布于 2022-05-19 21:23

医药行业涉税风险点

(一)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规范,不能全面、完整、准确地反映其实际生产经营状况;
(二 )隐瞒、少计或多计销售收入
1.存在有购进无对应的销售问题;
2.购进、销售均不不入账,即“体外循环”问题;
3.取得预收账款,商品发出不作销售,存在收入不记账或“滞后”申报纳税的行为;
4.部分企业人为压低部分商品的销售价格,少记销售收入,造成企业账面反映的毛利率与税负率偏低;
5.将医疗器材无偿赠送给医院和医疗机构,未视同销售;
6.利用高开增值税发票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
7.将高开金额在扣除增值税后又以劳务费等形式支付给医院等机构或者用于医院开发、系统维护、学术推广等。
(三)销售收入滞后,人为调节税金;
(四)进项税额抵扣不规范:
1.将小规模期间购进的货物于转为⼀般纳税人之后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金;
2.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
3.用油品增值税专用发票代替运费发票抵扣进项税金;
4.因管理不善造成医疗用品损失未作进项税金转出;
5.部分与经营无关的⼿机、IPAD电子类产品等消费品作进项抵扣;
(五)存货核算不准确
1.采购原材料时,通过空转发票等方式抬高采购成本的情况;
2.将制造费用分摊至不同药品时,分摊系数不合理,存在蓄意抬高生产成本的现象。
3.存货管理混乱,涉税处理随意;
(六)多列销售费用;
1.销售费用列支无充分依据,未真实发生;
2.以咨询费、会议费、住宿费、交通费等各类发票套取大额现金;
3.从同一家单位多频次、大量取得发票;
4.会议费列支不否真实,发票内容与会议日程、参会人员、会议地点等不相符;
5.医疗机构将会议费、办公费、设备购置费用等转嫁医药企业;
6.通过专家咨询费、研发费、宣传费等方式向医务人员支付回扣;
7.小型医药代理商转变为CSO(Contract Sales Organization)开具大量项目为“技术咨询费”、“推广费”的发票,增加制药企业的销售费用,从而抵消高开模式下产生的中间环节成本。
(七)其他
1.做低职工薪酬,逃避税款缴纳义务;
2.存在私设“小金库”现象;
3.营销人员的薪酬支付不合规;
4.存在按购药品数量向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销售返点现象;
5.库存管理、合同签订、销售发货、款项收取等流程控制未生效,存在药品空转现象。

营利性教育行业涉税风险点

风险点一
由于学校行业主要是面向个人客户,索取发票的意识不强,导致好多教育培训机构收入未依法申报,隐匿收入存在偷税风险。
风险点二
收到的学费长期挂在预收账款或者其他应收款账户,未及时按照消课情况结转收入。
风险点三
个别培训机构没有取得《办学许可证》,不符合教育服务简易征收的规定,但是自行采用增值税简易计税。
风险点四
支付兼职教师课酬未依法取得发票,未依法扣缴劳务报酬的个人所得税。
风险点五
对于在职老师,存在账外发放工资现象,也就是银行对公代发一部分工资,这部分正常申报个税,另一部分工资通过个人卡支付,未申报个人所得税。
风险点六
账目列支的成本费用好多与教学收入无关,或者费用支出明显异常不合理,存在企业所得税扣除风险。
风险点七
向学员收取的教材费、住宿费、资料费等打入个人卡,没有按照价外费用的规定依法确认收入,存在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风险。
风险点八
对于增值税一般计税的学校,存在大量不得抵扣的进项税未依法做转出。
风险点九
办学场地未依法取得租赁发票,存在不得税前扣除的风险。
风险点十
租赁个人的办学场地,未依法代为申报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

混凝土行业涉税风险点

1. 风险提示:生产商品能耗偏高涉嫌未及时结转销售收入申报纳税风险。风险描述:混凝土生产企业耗电较多,并且电耗与企业生产产量成正比,但每个企业由于生产设备的新旧、性能的高低、线损的大小、混凝土生产线容积率的大小以及生产厂区周边配套设施到位与否的情况都对企业生产能耗有较大的影响,部分混凝土企业生产一立方混凝土的耗电量超过行业综合水平太多,生产商品能耗偏高,容易产生不计少计收入、不及时入账确认收入、不计少计价外费用、通过变换经营方式刻意隐瞒销售收入、抵债收入不计销售、工程自用产品不计销售、运送车辆抵扣项目风险、兼营其他产品按简易办法缴纳增值税等涉税风险。
风险防控建议:商品混凝土企业应按照财务会计制度和税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对各项销售业务进行记账、核算,如实确认销售收入,如实申报纳税,避免产生瞒报少报的税务风险。
2.风险提示:未按规定取得合法税前扣除凭证风险。风险描述: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五条规定,企业发生支出,应取得税前扣除凭证,作为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相关支出的依据。同时,该公告第六条规定,企业应在当年度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汇算清缴期结束前取得税前扣除凭证。商品混凝土企业在原材料购进环节,由于各种原因导致未能及时取得合法有效的税前扣除凭证,同时又将相应的支出违规进行税前扣除,容易产生企业所得税涉税风险。
风险防控建议:商品混凝土企业在原材料购进环节应注重取得上游供货商的发票,同时在入账时需注意取得凭证是否符合规定,按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法有效凭证进行税前扣除,如实进行纳税申报。
3.风险提示:会计科目设置不合理、会计账务处理不规范风险。
风险描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九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进行核算。由于行业的特殊性,商品混凝土企业财务核算粗糙、简单,原材料明细账、产成品明细账难以反映真实情况,存在收入成本核算不清、会计科目设置不合理、会计账务处理不规范等情形。风险防控建议:商品混凝土企业应根据税收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健全账簿凭证,准确会计核算,科学设置会计科目,企业发出商品应在帐簿上进行记账、核算,如实反映经济业务。
4.风险提示:签订合同未申报缴纳印花税风险。
风险描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商品混凝土企业在购进原材料、销售商品环节签订合同较多,容易忽略合同印花税申报。
风险防控建议:商品混凝土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签订合同,及时申报缴纳应税凭证对应的印花税。由于印花税征税范围较广、税目较多,纳税人需要事前准确掌握相关法规条例,避免出现税款滞纳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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