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消费主义”论
发布于 2022-05-19 21:20
我著此文,,众必非之;啮齿顿足,必欲除之。
古之商贾,算尽机巧;籴贱粜贵,欺行霸市,乃至专擅国政,为祸不可谓不久矣。盖自陶朱公始,治产经商,博商圣之流名;不韦奇货可居,秉强秦之暴政;沈仲荣,元季营资,攫江左之厚财。然范蠡散其财以悔其故,不韦放蜀饮鸩亡其身,万山狂悖,太祖逐滇。是以历世先君,无不贬之抑之,士农工商,商贾末也。
方今之世,资本操营,:纵横捭阖,唤雨呼风,甚嚣宇内,大有鹰扬之势。
夫资本,逐利者也。其视利也,如蚊蝇之吮血也,如恶狼之猎羊也,如狺犬之垂涎貌也。其癫失智,其媚矫形,其谋绝伦。近岁,有识之士察其诡谋,名其曰:消费主义
余感于世风,愤然笔之,书其四罪,昭示后人,莫入其彀。
其罪一,蛊惑人心,助长奢风。奢靡之风,孰为始作俑者?曰,商贾,鼓鸣消费主义者也。世风因之下,世人由此志堕。奢靡风郁,勤俭风薄。由是,民无有持俭之民,商无有从良之商。君不闻追星倾倒牛乳之怪闻?怪哉!怪哉!世间尚有冻馁饿殍之饥民,不知扶危济困,反冒此大韪,,教坏来者,贻笑后人。
其罪二。罗织陷阱,引民自投。为逐利也,商贾阳谋用尽,恨其不足;阴怀狡诈,铤而走险。罗织陷陷阱,引民自投。乃至毁其家,犹嫌不足。君不闻房产“按揭”、“公摊”、“房托”之公罪?既入其彀,则终身为其奴。毕其一生,尽其薄财,为其所困。吾辈警醒!慎之!慎之!
其罪三,胁民逐利,败坏人风。民既陷之,不易脱之。为脱其困,必法商贾逐利以求速偿其债。由是,民则竭其智尽奇谋,怀良之辈日寡,求利之民愈盛。世风日下,必然之理。
其罪四,挑唆离间,疏远人情。为逐利,尔虞我诈;机关算尽。至此,世人皆内设提防猜疑之心,彼此疏离,唯恐受骗,遂致信任危机。创造概念,绑架爱情。君不闻“钻石”、“鲜花”“纪念日”之概念营销?。不入其彀,爱情危矣。已入其彀,心有不甘,故生怨愤。仆常闻“女人一定要对自己好一些”之语。不闻则已,笑闻喷饭,恨不能已。
商贾鼓吹消费主义之用心,不可谓不毒也。视民如春韭,恨不能日日削割。陷民于险境,熟视无睹置若罔闻。
消费主义,于商贾最利,其次利国。消费日盛,税收丰盈,紫衣者笑而不语。于民最弊。窃空民财,丧失自由。
吾常闻李义山诗云:历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败由奢。鼓吹消费主义,实乃利国害民之举。又闻“忧劳可以兴国 ,逸豫可以亡身”之语。当此大疫之时,本当节衣缩食守住余财,切勿入消费主义之彀。吾辈且当明目察之,切察之。
淮上不平氏
壬寅年四月十九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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