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次创业补贴政策
发布于 2022-05-20 10:06
一、申领对象
2018年1月1日起,首次在双辽市行政区域内使用本人身份信息注册创办小微企业、从事个体经营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的下列人员:
(一)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
(二)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脱贫劳动力(原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三)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且企业住所或经营场所在乡镇及乡镇以下的返乡农民工和退役军人。
以上符合条件人员可申领5000元初次创业补贴,不得重复享受。
二、申请材料
符合条件人员填写《吉林省初次创业补贴申请表》(可于吉林就业创业网下载)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身份证明。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创业证》,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返乡农民工户口簿及外出务工证明 (可于吉林就业创业网下载),退役军人退出现役证或转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经营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经营场所的房产证明或合同;以及下列任意一项正常运营证明,创办企业可提供支付工资凭证、劳动合同、纳税或免税凭证,个体经营可提供销售服务明细、进货清单凭证、银行流水或转账记录。此外,企业还应提供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个体工商户提供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号或其他银行卡账号。
三、文件依据
《关于做好初次创业补贴申请发放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2020〕20号)文件。
四、办理及咨询
办理地址:双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人力资源市场1号窗口。
咨询电话:0434-7210711
本文来自网络或网友投稿,如有侵犯您的权益,请发邮件至:aisoutu@outlook.com 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
相关素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