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唯一的至亲不能继承财产?

发布于 2022-06-02 14:01

|作者:罗嘉颖


最近有两篇关于遗产继承的新闻引发了网友们的热议。


第一篇是“舅舅代侄子交房贷后欲继承房产被拒,法院判归民政局管理”,另一篇是“男子去世,叔叔分百万赔偿被判给村委会”。


两篇新闻相同之处是,去世的男子都是无父无母无妻无子,唯一的至亲就是舅舅和叔叔,那为什么唯一的至亲都不能继承财产,反而财产归民政局和村委呢?

 

01

舅舅误以为自己有继承权,代还房贷


2014年,杨先生在北京丰台申请公积金贷款购入了一套房子。可惜的是,后来杨先生因车祸离世,由于事发突然,他并没有事先安排财产的传承。


因为杨先生的父母早年双亡,离世前未婚无子女,也没有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所以杨先生与舅舅的关系一直很好。


舅舅认为自己作为杨先生唯一的亲人,有权利继承侄子的房产,于是他承担了两年多的房贷,后来到房管局申请过户被拒,法院判决丰台区民政局为杨先生的遗产管理人,杨先生的舅舅并没有任何继承权。


02

男子去世,百万赔偿被判给村委会


河南一名40岁的男子打工时意外跌落去世,单位赔偿了115万元。


由于他无父母、无兄弟姐妹、无妻无子,亲人只有两位叔叔。而当两位叔叔还在为这百万赔偿金争执不下时,法院判决叔叔们无权接受这笔赔偿金,由村委管理。


这两件事情引起了众多网友的,有网友表示,如果真的想把财产留给家人,应该要提前留下遗嘱,不然凭什么七大姑八大姨都能继承遗产。



也有网友表示,既然双亲都不在了,舅舅和叔叔是唯一亲人,理应拥有财产的继承权。



既然亲人仍在世,为什么不能继承财产呢?


03

为什么唯一的至亲不能继承财产?


中华遗嘱库管委会主任陈凯先生在接受北京交通广播《新闻晚知道》的采访时表示,死亡赔偿金不是死者的遗产,而是近亲属由于失去亲人而产生的精神或经济损害的补偿,比如父母养老、配偶子女抚养等。而叔叔作为旁系亲属,并不是死亡赔偿金的赔偿对象。


因此,在没有人有权获得死亡赔偿金的情况下,这笔赔偿金相当于无主财产。


民法典规定,没有继承人或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也就是说,如果死者是村民,他的无主财产归村委会管理;如果死者是居民,那就由民政局代管。


>>如果这名男子有债务,村委会或民政局是否要代为还债?


死亡赔偿金并不是遗产,是死者近亲属具有人身专属性质的法定赔偿金,获得死亡赔偿金的亲属无须承担死者的债务;但继承遗产的人需要在继承财产的范围内承担死者的债务。


>>那杨先生的舅舅为什么不能继承侄子的房产?


根据《民法典》,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杨先生的舅舅并不是法定继承人,所以无权继承房产。


不过,《民法典》规定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简单来说,财产只能向下传递,不能向上传递。如果死者无父无母无妻无子,兄弟姐妹也去世了,其兄弟姐妹的子女可以代为继承,也就是侄子或外甥可以继承舅舅的财产。



目前,法律还没有考虑到像杨先生这种财产往上传承的情况。所以若想把财产留给自己想给的人,就要提前订立遗嘱,而不是等法律来分配,因为法定继承不一定符合个人的传承意愿。


中华遗嘱库提醒您,订立遗嘱并不是令人恐惧的事情,而是定期梳理自己的财产并提前规划,减少后续继承的手续,保护家人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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