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云南对校外培训广告出重拳

发布于 2021-09-02 02:26


  刊登、播发校外培训广告,禁!




  发布面向学龄前儿童的线上培训广告,禁!




  线上培训机构提供传播不良学习方法,禁!




  ……


9月1日,围绕“双减”工作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提示,即日起,市场监管部门将严查校外培训广告

具体内容如下:




各校外培训机构,各广告经营单位、广告发布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清理整治校外培训工作有关要求,即日起,市场监管部门将严查校外培训广告,现对具体情形提示如下。

一、严禁主流媒体、新媒体、公共场所、居民区各类广告牌和网络平台等刊登、播发校外培训广告。

二、严禁各种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家长焦虑的校外培训违法违规广告行为。

三、严禁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商业广告活动。

四、严禁利用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变相发布广告。

五、严禁发布面向3至6岁学龄前儿童的线上培训广告。严禁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发布含有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内容的广告。

六、严禁线上培训机构提供和传播“拍照搜题”等惰化学生独立思考、违背教育教学规律的不良学习方法。

七、校外培训机构须停止发布并主动清除线上线下各类违规广告。
  
欢迎拨打12315市场监管投诉举报热线,提供校外培训广告相关违法线索,一经查实,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严肃处理。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1日



9月1日,针对近年来时有发生的校外培训机构“跑路”引发的维权事件,昆明市消费者协会向消费者发出消费警示,当心校外培训“预付卡”消费风险。



消费预警




1
选择正规培训机构
家长在选择培训机构时应首先确认其是否具有相应办学资质,取得办学许可,查看经营地与营业执照是否一致,还应确认授课教师是否具有任教资格,并全面了解培训机构的教学规模、口碑、环境、安全设施等。

有的培训机构对企业实力、培训效果、师资力量等进行夸大宣传,家长应注意核实,不要被不实宣传忽悠,要为孩子选择正规可信、具有安全保障的培训机构。

2
了解预付卡消费潜在的风险

消费者选择预付卡消费,往往是被商家优厚的折扣所吸引,但近几年来的消费纠纷反映出,预付卡消费存在着付款环节和消费环节分离、使用周期长、消费者和经营者之间信息不对称等问题,“优惠”背后潜藏着虚假宣传、服务打折扣、消费受限、退卡困难、商家携款跑路等陷阱,存在着退费难的风险,一旦出现特殊情况,预付费用往往难以追讨。

3
谨慎进行预付消费

面对培训机构推出的各种预付消费优惠,家长应保持理性,多方考量培训机构信誉,不能仅听信口头承诺,如确需办理预付卡,在确认缴费前应书面约定服务事项和收费标准等内容,事先约定退费的情形和方式,选择适合的消费额度理性充值,一次不要充值太多,以降低自身消费风险,避免因遇到商家经营管理不善或不良商家“跑路”等问题而造成较大经济损失。

4

消费者办理预付卡应在缴费后,主动索要与培训机构名称一致的正规发票,并注意留存合同、付款收据、发票、交易记录和商家宣传资料等证据,便于日后维权。

5
果断及时维权

当前,我国不断加大对培训机构的管理力度,消费者在使用预付卡过程中,一旦遇到商家事先不作任何声明,在未退还消费者余额的情况下突然转让、停业,或遭遇商家恶意卷款跑路、涉嫌经济诈骗等问题,应及时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教育管理机构等相关部门反映,或向公安机关报案,主张自己的权利,把握住维权时机,争取及时止损。

昆明市消费者协会在此也呼吁各类培训机构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加强企业自律,自觉以诚为本,主动承担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责任,为广大消费者提供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昆明市消费者协会

2021年9月1日



来源丨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昆明市消费者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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