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城|关于规范公共场所娱乐集会活动、整治城区噪声扰民行为的通告
发布于 2021-09-02 02:36
通告
城区广大居民群众:
为有效解决主城区公共场所娱乐、集会活动造成的噪声扰民突出问题,按照《禹城市城区噪声扰民整治实施方案》要求,现就规范主城区公共场所娱乐、集会活动通告如下:
一、禁止在主城区范围内开展锣鼓队娱乐活动
主城区范围:南至南外环、东至迎宾大道、北至北外环、西至徒骇河(包括西岸景区)。
二、规范主城区内公共场所娱乐、集会活动
在主城区内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开展其它(锣鼓队活动之外)娱乐、集会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噪声限定标准,或采取噪声防范措施,严禁产生噪声扰民现象。
三、严格管理、依法处罚
对违反以上规定,产生噪声污染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不服从公安、综合执法、公用事业等部门管理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请广大市民加强自律,增强社会责任感,从自身做起,自觉维护良好城市生活环境,争做文明守约的表率。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禹城市城区噪声扰民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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