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面积超万亩!雄安新区起步区有新动作
发布于 2021-09-02 05:23
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日前发布《起步区北部绿化带(三至五组团)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起步区北部绿化带(三至五组团)项目监理招标公告》显示,项目计划10月1日开工,2022年6月30日竣工(实际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投资总额约7.9亿元(不含征地拆迁费用)。
根据公告,此项目东临白沟引河,西至NA5路,北临荣乌高速容城段,南至规划EA1路。项目共划分为3个标段:一标段位于起步区第三组团及启动区北部,白洋淀大道至NA9,总面积约2700亩;二标段位于启动区北部,NA9至NA11,总面积约3000亩;三标段位于第五组团北部,NA11至白沟引河,总面积约4500亩。
此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起步区第三组团、启动区、第五组团内北部林带的绿化工程、微地形堆筑、水系排涝、城市绿道、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等相关内容。EA1以北近期(2022年9月之前)不建的城市道路用地及其他建设用地,采取撒播草籽的临时绿化方式。其中,永久绿化面积约10000亩,临时绿化面积约650亩。
公告显示,此项目内容需充分考虑数字化、智能化的要求,以大数据和区块链为基础,全过程中产生的建筑信息模型(BIM)数据需统一接入新区城市信息模型(CIM)管理平台,通过区块链资金管理平台进行本项目的全过程资金管理。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起步区北部绿化带(三至五组团)项目已由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以《关于开展起步区北部绿化带(三至五组团)项目前期工作的函》(雄安改发(前期)【2021】20号)、《关于起步区北部绿化带(三至五组团)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雄安改发投资【2021】114号、《关于起步区北部绿化带(三至五组团)设计设计方案审查意见的复函》雄规建审改试点设函字【2021】0146号、《关于起步区北部绿化带(三至五组团)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雄安改发投资【2021】26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政府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起步区北部绿化带(三至五组团)项目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起步区第三组团、启动区、第五组团北部,东临白沟引河,西至NA5路,北临荣乌高速容城段,南至规划EA1路。
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起步区第三组团、启动区、第五组团内北部林带的绿化工程、微地形堆筑、水系排涝、城市绿道、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等相关内容。EA1以北近期(2022年9月之前)不建的城市道路用地及其他建设用地,采取撒播草籽的临时绿化方式。永久绿化面积约10000亩,临时绿化面积约650亩。
项目内容需充分考虑数字化、智能化的要求,以大数据和区块链为基础,全过程中产生的建筑信息模型(BIM)数据需统一接入新区城市信息模型(CIM)管理平台,通过区块链资金管理平台进行本项目的全过程资金管理。
投资估算:投资总额约7.9亿元(不含征地拆迁费用)。
2.2招标范围:
包含本标段所有的绿化工程、微地形堆筑、水系排涝、城市绿道、驿站、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等所有工程的施工、养护、缺陷修复、保护及智慧系统应用等工作。
2.3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为2021年10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2年6月30日,实际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管护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以政府批准时间为准)。
2.4本项目的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3个标段。
一标段位于起步区第三组团及启动区北部,白洋淀大道至NA9,总面积约2700亩;
二标段位于启动区北部,NA9至NA11,总面积约3000亩;
三标段位于第五组团北部,NA11至白沟引河,总面积约4500亩。
2.5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需要(需要或不需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最低要求:近五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报告的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个工程投资额不低于1亿元(含)或绿化面积在2000亩(含)以上的已完工或竣工的景观工程或城市风景园林或造林绿化工程项目业绩,或包含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PPP项目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的完工或竣工业绩。(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并提供的为联合体业绩,则在提供的业绩合同中分工工作内容须包含本项目中的分工工作内容,如投标人不为联合体投标但提供的为联合体业绩,则在提供的业绩合同中分工工作内容须包含在本项目全部工作内容)
(3)项目经理最低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自投标截止之日起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在雄安新区的植树造林或园林绿化类项目,已竣工验收但仍处于管护期的不视为在施建设项目,可以同时担任),且不得兼任本项目其他职务。投标人须提供本单位投标截止之日之前最近连续六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如因疫情原因未及时缴纳,可提供因疫情中断之前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4)财务要求:提供2018~2020年度或自成立至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联合体投标,各成员均需提供),且包括财务审计报告签字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无需提供审计报告附注。
(5)信誉要求:
①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②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③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④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 元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6)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a.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c.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d.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e.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监理人;
f.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g.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h.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i.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
j.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k.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l.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m.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n.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o.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
p.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q.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r.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
s.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前期咨询资料成果对潜在投标人全部公开的除外);
t.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u.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按照《中国雄安集团建设项目施工企业安全质量履约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雄安集办发〔2019〕65号)的有关要求被拒绝参与雄安集团建设项目投标且在处罚期内的,以中国雄安集团网站(http://www.chinaxiongan.cn)公示通报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
v.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w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
x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勘察设计提供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该招标项目的申请;
y根据《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雄安公服发[2020]161号文,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黑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投标人;
z以上u、v、w、x与(5)信誉要求不一致的,以u、v、w、x条要求为准。
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前提下可通过“交易平台”在“投诉与答复”菜单中采用数字CA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两家;②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且均须满足根据联合体协议分工对应的本招标公告3资质要求并提供对应的业绩,联合体牵头人委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③联合体组成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后不得再发生变化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任何标段中参加投标。
其他要求:投标人若中标,项目经理应按时履约,并不得更换,否则按合同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投标人对生态公司近期两个及以上项目进行投标时,为避免引发履约风险,投标人应根据各招标文件要求,配备不同项目组成员,如以同一个项目经理在多个项目中都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仅可中标一个项目,须对其他项目提交放弃函。
本项目采用兼投不兼中的方式选择中标人。投标人可以同时参与多个标段的投标,但在评标阶段,评标委员会将按照各标段最高投标限价由高到低的顺序逐个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若投标人在前一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在后续标段中仅正常进行商务、技术、报价的得分计算及排名,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按名次顺序递补推荐。如前一标段投标人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该投标人须承诺同意后续标段评标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各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单位,因自身原因导致没有被确定为中标人时,由其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各投标人对多个标段提出投标时,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8月28 日 9 时 00 分 00 秒至2021年 9 月 1 日 17时30分 00秒(北京时间,下同),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雄安新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http://www.xaprtc.com/xapr/trading)(以下简称“交易平台”)的“电子招标项目”菜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2 投标人按5.1款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先在“交易平台”按该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用户注册和CA数字证书办理,已完成注册和CA办理的投标人不必重复操作。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 9 月26日9时30分 00 秒,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先将编制完成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再登录“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反馈上传结果和时间,递交时间即为系统反馈结果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该投标文件并自动对其关闭;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系统将自动拒绝并提示。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的加密、上传。
其他说明: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若不能按时开标,则另行提前通知延后的具体开标时间。
7. 开标形式及地点
开标形式:远程开标(远程开标/现场开标)
开标地点: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只需远程登录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开标系统”及直播系统参加开标仪式。
其他说明:开标前一个小时通过交易平台-我的投标项目中找到本项目,并进入开标系统;直播系统的直播链接和邀请码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立即以短信形式发送至递交投标文件时系统中所填写的项目联系人手机号码,无需提前下载应用程序,网页观看即可。投标人在收到邀请码和链接后及时进入直播系统,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 公示与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示均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xaprtc.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雄安新区容城县奥威路6号
联系人: 石经理
电 话: 0312-5675068
电子邮件: /
传真(如有): /
网址(如有): /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
联系人:刘德进、 张伯闻、张科
电 话:0312-5556272、0312-5556271、19801781555
电子邮件: xa19801781555@163.com
传真(如有):0311-83086960
网址(如有):/
10.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10.1 “交易平台”的注册、CA数字证书申请及绑定、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加密与上传等各环节的操作手册详见“服务平台”或“交易平台”公布的相关操作手册。
10.2 开标以投标人上传至交易平台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为准,如需递交纸质文件仅在现场无法进行电子开评标时备用。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电子或纸质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均不予受理。
10.3 开标时投标文件解密时间,限定在招标人发出解密要求后30分钟内完成,如所有投标人都已完成解密,招标人可提前结束解密环节进入下一环节。
10.4 因投标人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忘记CA登陆密码、CA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用错、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因招标人原因或系统发生故障等,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时间。
10.5 若投标人已申请多个CA数字证书,请注意使用差别,确保制作的投标文件和开标解密时使用的CA数字证书是一致的,否则造成解密失败的,由投标人负责。
10.6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上传。
注:如进行了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或递交投标文件操作后需在【我的投标项目】中找到该项目进行其他操作。
10.8CA数字证书在投标文件加密至开标解密过程中,证书必须在有效期之内,此过程期间如进行续费、变更等任何业务办理,都将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10.9在投标文件制作过程中,支持docx(office2010及以上版本)和pdf两种格式导入,建议导入pdf格式。
10.10 如遇操作相关问题可咨询招标人或者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电话:0312-5620113。
10.11 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版本号:7.8.2014.264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起步区北部绿化带(三至五组团)项目已由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以《关于开展起步区北部绿化带(三至五组团)项目前期工作的函》(雄安改发(前期)【2021】20号)、《关于起步区北部绿化带(三至五组团)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雄安改发投资【2021】114号、《关于起步区北部绿化带(三至五组团)设计设计方案审查意见的复函》雄规建审改试点设函字【2021】0146号、《关于起步区北部绿化带(三至五组团)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雄安改发投资【2021】26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政府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起步区北部绿化带(三至五组团)项目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起步区第三组团、启动区、第五组团北部,东临白沟引河,西至NA5路,北临荣乌高速容城段,南至规划EA1路。
2.2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建设内容: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起步区第三组团、启动区、第五组团内北部林带的绿化工程、微地形堆筑、水系排涝、城市绿道、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等相关内容。EA1以北近期(2022年9月之前)不建的城市道路用地及其他建设用地,采取撒播草籽的临时绿化方式。永久绿化面积约10000亩,临时绿化面积约650亩。
项目总投资约7.9亿元(不含征地拆迁费用)。
2.3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为2021年10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2年6月30日,实际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2.4招标范围:本标段施工内容对应的监理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管护及保修阶段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和安全环保、疫情防控等方面监理。
2.5监理服务期:施工准备阶段至管护期满结束,本项目管护期1年(以政府批准时间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以下任意一种资质: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业绩最低要求:
近五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工程竣工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个工程投资额不低于1亿元(含)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的监理业绩(或包含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PPP项目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的监理业绩)。
(3)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高级(或以上)职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且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可以同时担任不超过三个中国雄安集团的绿化类在施建设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已竣工验收但仍处于管护期或缺陷责任期的不视为在施建设项目,若同时兼任需取得项目业主许可证明(需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取得并将相关证明附在投标文件总监理工程师证明材料中)。提供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单位最近六个月的社保缴纳记录(如因疫情原因未及时缴纳,可提供因疫情中断之前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4)信誉要求:
①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不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②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③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④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 元的投标人不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5)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a.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c.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d.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e.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f.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g.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h.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i.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
j.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k.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l.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m.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n.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o.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行为;
p.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q.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r.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
s.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t.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u.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标期内或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纳入严重失信名单的(按照《中国雄安集团建设项目工程监理单位管理办法(修订版)》(雄安集办发〔2020〕43号)的有关要求被拒绝参与雄安集团建设项目投标且在处罚期内的,以中国雄安集团网站(http://www.chinaxiongan.cn)公示通报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
v.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w.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
x.以上u、v、w与(5)信誉要求不一致的,以u、v、w条要求为准。
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前提下可通过“交易平台”在“投诉与答复”菜单中采用数字CA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6)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其他要求:投标人若中标,总监理工程师应按时履约,并不得更换,否则按合同承担违约责任。
各投标人对多个标段提出投标时,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 年 8 月 28 日9时00分00秒至2021 年 9 月 1 日17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雄安新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http://www.xaprtc.com/xapr/trading)(以下简称“交易平台”)的“电子招标项目”菜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2 投标人按5.1款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先在“交易平台”按该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用户注册和CA数字证书办理,已完成注册和CA办理的投标人不必重复操作。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 年9月 26 日 14 时00分00 秒,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先将编制完成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再登录“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反馈上传结果和时间,递交时间即为系统反馈结果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该投标文件并自动对其关闭;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系统将自动拒绝并提示。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的加密、上传。
其他说明:/。
7. 开标形式及地点
开标形式:远程开标(远程开标/现场开标)
开标地点:投标人无需到河北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加开标,只需远程登录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开标系统”及直播系统参加开标仪式。
如采用远程开标形式投标人需登录“交易平台-开标系统”,具体操作可参考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
其他说明:
开标开标前一个小时通过交易平台-我的投标项目中找到本项目,并进入开标系统;直播系统的直播链接和邀请码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立即以短信形式发送至递交投标文件时系统中所填写的项目联系人手机号码,无需提前下载应用程序,网页观看即可。投标人在收到邀请码和链接后及时进入直播系统,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若不能按时开标,则另行提前通知延后的具体开标时间。
8. 公示与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示均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xaprtc.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雄安新区容城县奥威路6号
联系人: 石经理
电 话: 0312-5675068
电子邮件: /
传真(如有): /
网址(如有): /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
联系人:刘德进、张伯闻、张科
电 话:0312-5556272、0312-5556271、19801781555
电子邮件: xa19801781555@163.com
传真(如有):0311-83086960
网址(如有):/
10.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10.1 “交易平台”的注册、CA数字证书申请及绑定、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加密与上传等各环节的操作手册详见“服务平台”或“交易平台”公布的相关操作手册。
10.2 开标以投标人上传至交易平台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为准,如需递交纸质文件仅在现场无法进行电子开评标时备用。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电子或纸质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均不予受理。
10.3 开标时投标文件解密时间,限定在招标人发出解密要求后30分钟内完成,如所有投标人都已完成解密,招标人可提前结束解密环节进入下一环节。
10.4 因投标人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忘记CA登陆密码、CA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用错、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因招标人原因或系统发生故障等,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时间。
10.5 若投标人已申请多个CA数字证书,请注意使用差别,确保制作的投标文件和开标解密时使用的CA数字证书是一致的,否则造成解密失败的,由投标人负责。
10.6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上传。
10.7 如遇操作相关问题可咨询招标人或者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电话:0312-5620113。
10.8 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版本号:7.8.2014.2640。
中智云汇
智库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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