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文化】你知道古人是怎样管水用水的吗?——从唐代《水部式》谈起 2021年第34期(总第228期)

发布于 2021-09-02 13:43

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巴黎图书馆将法国汉学家伯希和收集的敦煌遗书制成缩微胶片。经专家考证,其中编号p2507的经卷就是已经失传的唐代开元年间修订的《水部式》。内容是有关水资源的使用和管理的具体规定,涉及水利设施管理、农田灌溉、用水量和用水时间、节约用水等诸多方面。

本期【社科5分钟】平台有请重庆交通大学副教授程得中,为我们讲解《水部式》——我国最早的水资源管理法规。



听解读

程得中 

历史学博士后、重庆交通大学副教授、重庆水文化研究与推广科研创新团队负责人、重庆市水文化研究会副秘书长、四川省社科院大禹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

敦煌残卷水部式


01

对于灌溉行政管理的规定:

渠道上设渠长,闸门上设斗门长,渠长和斗门长负责按计划配水。大型灌区的工作由政府派员督导和随时检查,有关州县选派男丁和工匠轮番看守关键配水设施。发生事故应及时修理,维修工程量大的项目,县级官府可向上级申请资金支持。

02

对于灌区维护运行管理的规定:

灌区的维护出工由受益农户承担,包括公廨田和职分田也和灌区农田一样,平均摊派。

03

# 对于水资源管理与分配的规定:

郑白渠等大型渠系的配水工程均应设置闸门,闸门尺寸要由官府核定,关键的配水工程定有分水比例。干渠上不许修堰壅水,支渠上只许临时筑堰,灌区内各级渠道控制的农田面积要事先统计清楚。

灌溉用水实行轮灌,并按规定时间启闭闸门等。灌溉之前需要先提交申请,报告田亩面积,批准后方可配水。配水闸门设置在渠道上,以控制灌溉时间和水量。

闸门也有一定的规格,需要在官府监督下修建,不能私自建造。地势较高的田地,不许在主要渠道上修堰壅水,只能将取水口向上游伸展,在较小渠道上可以临时修堰拦水,以灌溉附近高处的农田。

04

对于航运灌溉和水碾水磨等用水分配的规定:

《水部式》规定,首先要保证航运、放木的需要,其次是灌溉。一般在非灌溉季节才允许用水碾和水磨。在灌溉季节,水碾和水磨的引水闸门要下锁封印并卸去磨石,而如果因为水力机械用水而使渠道淤塞,甚至渠道水泛滥损害公私利益者,该水碾或水磨将被拆除。

《水部式》

# 《水部式》是我国现存最早的一部水资源专门法规,是当时社会发展和水利事业发展的必然结果。

唐代疆域空前辽阔,江河湖海的水资源异常丰富,同时随着人口的增加,开垦的农田数量也大为增加,很多地方在水资源的分配上出现了纠纷。针对这种情况,中央政府选择运用法律手段调整社会关系,采用当时的主要法律形式之一的“式”对水资源管理予以专门立法,由于当时管理全国水资源的机构是六部之一的工部之下专门设置的水部,这一法规遂定名《水部式》。

在中国历史上,就某类特定的自然资源进行专门立法并不多见。《水部式》的制定反映了当时政府对水资源管理的重视,同时也从侧面反映了唐朝法制的完备。

《水部式》残卷书影

《水部式》详细地规定了上下游之间的用水原则——均水制度:根据所需灌溉的田地数量,保证所有田地均能得到灌溉,以及上下游之间的水量分配。

另外,《水部式》中对节约用水以及官吏的节水管理职责都有详细规定,这与《水法》“国家厉行节约用水,建立节水型社会”的思想相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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