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提交低保申请?
发布于 2021-09-02 19:08
在哪里申请?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有哪些?
(一)配偶;
(二)父母和未成年子女;
(三)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包括在校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教育的子女;
(四)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关系并长期共同居住的人员,包括未单独立户的成年未婚子女。下列人员不计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
(一)连续3年以上脱离家庭独立生活的宗教教职人员;
(二)在监狱内服刑的人员和在强制隔离戒毒所内执行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
(三)法院宣告失踪人员;
(四)登记在统一居民户口簿,但与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之间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的人员。
重残、重病人员怎样单独申请低保?
重度残疾人(含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和重病患者(以《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 (2020 年修订版)》规定病种为准)单独提出低保申请,收入和财产以家庭为单位计算。经认定家庭收入和财产符合当地低收入家庭条件的,将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单独纳入低保救助。
来源:局社会救助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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