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提交低保申请?

发布于 2021-09-02 19:08

2021年7月1日,民政部《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施行,对低保申请、单独申请低保的重残对象等内容有一定调整。结合现行低保认定政策,解答相关问题如下:
问题一
在哪里申请?



(一)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均为广东省内户籍:申请人可向家庭任一成员的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委会代为提出申请。向户籍地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在广东省内任一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会救助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即异地提出申请。
案例1:
申请受理地:李先生家庭的家庭成员户籍地均在江门市台山市白沙镇,则其家庭应向白沙镇提出低保申请。异地申请情形:若其家庭长期在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生活,不便于回到白沙镇提出申请,则其可向西樵镇社会救助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经西樵镇登记其申请材料后,将通过信息系统流转白沙镇办理)。
案例2:
申请受理地:张先生户籍地在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其他家庭成员的户籍地在茂名市信宜市镇隆镇,则其家庭可向棠下镇提出低保申请,亦可向镇隆镇提出低保申请。异地申请情形:若其家庭长期生活在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不便于到棠下镇和镇隆镇提出申请,则其可向西樵镇社会救助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并明确其希望办理低保的地区(棠下镇或镇隆镇)。
(二)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户籍地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可以由其中一个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一致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提出低保申请;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均不一致的,可由任一家庭成员向其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
案例3:
申请受理地:王先生户籍地在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其他家庭成员的户籍地在江西省萍乡市良坊镇,若其家庭长期居住在棠下镇,则其家庭应向棠下镇提出低保申请;若其家庭长期居住在良坊镇,则其家庭应向良坊镇提出低保申请;若其家庭长期居住于其他地区,则既可向棠下镇,亦可向良坊镇提出低保申请。
异地申请情况:异地申请目前只能在广东省范围内实现,若广东省户籍群众长期在省外生活,无法提出异地申请。



问题二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有哪些?



(一)配偶;

(二)父母和未成年子女;

(三)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包括在校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教育的子女;

(四)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关系并长期共同居住的人员,包括未单独立户的成年未婚子女。下列人员不计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

(一)连续3年以上脱离家庭独立生活的宗教教职人员;

(二)在监狱内服刑的人员和在强制隔离戒毒所内执行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

(三)法院宣告失踪人员;

(四)登记在统一居民户口簿,但与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之间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的人员。




问题三
重残、重病人员怎样单独申请低保?



重度残疾人(含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和重病患者(以《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 (2020 年修订版)》规定病种为准)单独提出低保申请,收入和财产以家庭为单位计算。经认定家庭收入和财产符合当地低收入家庭条件的,将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单独纳入低保救助。





来源:局社会救助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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