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年市南区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 便民明白纸

发布于 2021-09-02 22:45

参加本次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活动,请您严格遵守防疫规定,出示健康码,配合防疫人员工作,全程佩戴口罩,保持距离请勿相互交谈。登记顺序与计分高低无关。

1、 房源多少套? 

本次配租房源共计 278 套:金华路项目 204 套、奋进路项目 61 套、台西三路 10 套、团岛四路 1 套、石村路 2 套。

2、 什么条件可以参加这次配租? 

(1)已在市南区取得《青岛市住房保障资格准予登记通知书》且在有效期内的户籍家庭(2)家庭原有住房未列入房屋征收(3)不是生活无自理能力的一、二级精神、智力等重度残疾单身家庭;多人家庭的至少一名家庭成员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 租金是多少? 

差别化租金标准级距表

档别 收入条件 租金标准元/月 

1.不超过 810 元  0.75 

2.高于810 元 不超过1693 元 市场价30% 

3.高于1693 元 不超过2540 元 市场价50% 

4.高于2540 元  不超过3388 元 市场价70%

租金额=(实物配租房屋建筑面积-家庭自有房屋建筑面积)*差别化租金标准+家庭自有房屋建筑面积*市场价租金。

4、 有什么文件能加分? 

(1)市总工会认定的市级及以上劳模家庭。(2)市民政部门或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认定的具有青岛市城乡居民户籍的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家庭。(3)家庭成员中有经区(市)残联认定的残疾人,家庭成员中有多人残疾的,分值不累加,家庭成员一人有多类残疾的,以其中级别最高的计分。(4)市卫生计划部门认定的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或合法收养子女的夫妻(女方年满 49 周岁),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一级人员;市卫生计划部门认定的独生子女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夫妻(女方年满 49 周岁)、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二、三级人员。(5)市医保部门认定的补充医疗保险及医疗救助群体(《青岛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结算单》中有补充医疗保险或医疗救助金额的及对应的发票),家庭成员有多人享有大病救助的,分值不累加。(6)国家、省、市文件规定并经市政府相关部门认定的其他予以优先配租的群体。

5、 我的分数是怎么算出来的? 

计分排序结果由青岛市住房保障提供的计分程序按照《青岛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排序规则》自动产生,其结果现场打印,并由公证机关和现场监督群众共同签字。

6、 什么时间去哪登记? 

请于下表所注登记时间的 9:00-11:30、13:30-16:00 期间进行登记。

区域划分 登记时间 登记地点

八大峡街道办事处:9 月 6 日 9 月 7 日,观城路 49 号

云南路街道办事处 9 月 8 日、 9 月 9 日观城路 49 号

江苏路街道办事处 9 月 10 日 观城路 49 号

中山路街道办事处 9 月 13 日 9 月 14 日观城路 49 号

八大关街道办事处 9 月 15 日 观城路 49 号

金门路街道办事处 9 月 16 日 9 月 17 日观城路 49 号

八大湖街道办事处 9 月 18 日 观城路 49 号

金湖路街道办事处 9 月 22 日 观城路 49 号

香港中路街道办事处 9 月 23 日 观城路 49 号

湛山街道办事处 9 月 24 日 观城路 49 号

珠海路街道办事处 9 月 26 日 观城路 49 号

7、 什么时间知道我多少名选房?

本次配租计分排序时间为 2021 年 10 月 25 日进行,其结果将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在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市南区政务网、青岛日报、市南区各街道办事处,对外公布。8、 什么时候选房,合同怎么签?

布计分排序正选及候补名单时同时公布选房时间及地点安排,租赁合同签订请在获得《市南区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定位通知单》后,持《市南区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定位通知单》和身份证到区房产经营单位,签订《青岛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缴纳房屋租金并办理入住手续。

9、 主申请人没法来办登记和选房手续怎么办?

经家庭协商一致,可由共同申请人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员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代表保障家庭参加登记和选房手续,保障家庭为单人的或无其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家庭成员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登记手续,受托人应持公证部门生效的《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和选房手续

10、 还有什么要注意的?

 申请本次实物配租,并且进入正式及候补入围名单,因个人原因放弃选房或选房后不签订租赁合同或逾期不办理入住手续的家庭视为自动退出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保障,自放弃之日起,两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实物配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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