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地铁,到底扒了谁的衣服?三问“西安地铁事件”

发布于 2021-09-03 0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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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地铁,到底扒了谁的衣服?


西安地铁上发生的一件事,点燃了全网的怒火。最新报道显示,地铁警方已经对该事件立案侦查。

8月30日,有网友爆料,地铁3号线一列车途径大雁塔车站时,有乘客呼喊“救命”。

之后,也有部分视频流出。一名穿着黑色连衣裙的女子,和对面一个穿着白色T恤的男子,正在对峙着说些什么,大概内容是让对面男子加她的微信。

而在对面男子面前的地上,有一把损坏的伞。

在两个人之间,有一位穿着制服的保安,按理说他应该弄清楚事情的原委,如果不是涉及犯罪行为,就应该起到一个调解的作用。

让人没想到的是,他突然粗暴地抱起黑裙女子,把她强行拖下列车。更令人气愤的是,在拖拽过程中,女生的裙子完全被褪到了上身,下面的内衣裸露了出来。

女子被拉倒在地,崩溃大喊自己的“身份证钱包什么的还在车上”,说着就往车厢里跑。

可是更加令人发指的一幕发生了,在女生站起来跑进车厢时,保安竟然上手去拽了女生裸露在外面的内裤。

车厢里里外外都是围观的人,就看着女孩全身几近赤裸,没有一个人拿件衣服帮她遮挡一下,或者是提出更好的解决办法,大多数人都是拿出了手机拍下了这一幕。而且就在保安旁边,有一位女性地铁工作人员,也全程没有什么行动。

冷漠、麻木,甚至暗藏着窥探裸露女生的猥琐,表现得淋漓尽致。

当然在愤怒之余,看到这个初版本的视频后,大家更想知道的还是这件事情的来龙去脉,这个女生被拖拽成这样,难道是做了什么罪大恶极无法饶恕的事情?

看视频里保安粗鲁的拖拽女生的一幕,不知道的人还以为:难道这个女生身上藏毒、藏炸弹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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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问西安地铁事件

事件仍在发酵之中。


这起事件,地铁运营方的做法引发争议。如果女乘客影响乘车秩序,运营方有无执法权限,能否强制其下车?保安强行拖拽的行为,是否合法合规?多位律师就此发声。


一问:地铁运营方有无执法权限?

根据西安地铁运营分公司8月31日发布的情况说明,保安将女乘客“带离车厢”,是为了“确保车厢内乘车秩序”。此前,女乘客“不断辱骂身边乘客,并与部分乘客产生肢体冲突,严重影响了车厢内乘车秩序”,且“反应激烈,拒不下车”。

那么,地铁运营方有无执法权限,能否强制乘客下车?

江苏律师蓝天彬表示,如果通报内容属实,该女性乘客行为涉嫌违反《西安市城市轨道交通条例》第四十六条中,禁止大声喧哗等影响轨道交通运营秩序和安全的行为。根据上述规定,实施影响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秩序行为的,由西安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机构对个人处二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蓝天彬律师称,地铁保安没有强制请乘客下车的权力,这涉及公民的人身权利的问题,应该由公安机关实施,并由公安机关针对乘客是否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决定是否进行行政处罚。


关于对城市轨道交通经营单位的执法授权问题,查询公开资料发现,2011年,西安市人大法制委关于《西安市城市轨道交通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中,曾进行专门说明称,“授予城市轨道交通经营单位有限的行政处罚权是必要的”,并将条例相关条款修改为:“城市轨道交通经营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不过,2018年,《西安市城市轨道交通条例》进行修订,将轨道交通运营单位的处罚权收回,将上述涉及处罚权的条款删除,并将对妨碍他人乘车行为的处罚,从“由城市轨道交通经营单位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或者处以二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罚款”,变更为仅罚款,且实施主体为“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机构”。


二问:保安强行拖拽行为是否合法合规?

西安地铁运营分公司发布的情况说明称,“安保人员与其他热心乘客一起将该女乘客带离车厢”。而网传视频显示,地铁保安将女子拖拽出车厢过程中,女子衣不蔽体并不断哭喊,保安仍继续拖拽。

这一做法也引发许多网友质疑,保安强行拖拽的行为是否合法合规?

蓝天彬表示,地铁保安拖拽乘客的行为不符合《西安市城市轨道交通条例》规定,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地铁方可以劝离乘客,但不能强制拖拽,应该及时报警,由公安机关前来处理。”

蓝天彬表示,女乘客如果想要维权,可以向地铁方或者上级部门反映,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认为侵犯人身权利,侵犯人身自由权和人格尊严权,要求赔礼道歉。“热心乘客”协助地铁保安将女乘客拖出去的行为,也可能涉嫌侵犯人身权利,但行为性质较为轻微,需要承担的责任比例较小。


陕西律师赵良善表示,在我国,保安既不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更不具有任何执法和司法权限。根据《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相关规定,保安的职责是维护内部治安秩序,对难以制止的违法行为以及发生的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案件应当立即报警,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配合公安机关的侦查、处置工作。“遇到类似事件,地铁保安只能劝离,如乘客拒不配合,保安应当立即报警,寻求警方处置。”

赵良善认为,地铁保安自行暴力拖拽女子的行为,涉嫌违法。“保安在拖拽中不慎造成女子身体暴露,但因不具有侮辱该女子的主观故意,所以其行为应不构成侮辱。”

赵良善表示,虽然地铁保安不具有执法权,但在遇到突发事件或者扰乱公共安全事件时,地铁保安有权及时制止,采取劝阻、制止措施。“保安在执行工作任务时,更应该把握工作权限分寸,更应该注重文明履职,善于寻求警方处置,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保护保安自身的权益以及乘客的权益。”


三问:目前事件最新进展如何?

9月1日,西安市轨道交通集团公司表示,尽管西安地铁运营分公司发布了情况说明,但“这事肯定没有了结”,目前该公司正在做整体研究,并深入调查。



8月31日,交通运输部主管的《中国交通报》在官微“交通发布”率先发表评论《维护地铁安全 切记合法合规》称,在地铁运营中,行车安全固然最为重要,但在维护行车安全的过程中,运营主体也应注意方式方法的合法合规。“在这起事件中,如果该名女乘客已经违反了相关条例和相关法规,那么地铁运营方应当及时报警,由公安部门进行后续执法工作。一旦地铁运营方工作人员‘越俎代庖’,不仅稍有不慎就会处置不当,还会无法可依,让‘有理’变‘无理’。”

9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主办的《人民法院报》在其官微发表评论《法治社会更需文明执法》称,遇到紧急情况,工作人员可以报警处理,而不能自作主张采取超越自己职权的执法行为。“妨碍了他人乘坐地铁,理应根据相关法规承担相应的责任,接受相应的处罚。但这并不意味着公民个人的尊严可以被肆意践踏。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我们期待这起事件真相还原和责任查究的公正处理,更呼唤对不文明执法事件痛彻反思。”

同日,全国妇联也在其官微转发《中国妇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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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地铁事件,让人脊背发凉

据当时就在事发的地铁3号线上的乘客魏女士称:

“当时,就看到一个女的躺在地上,被一个男的拖着。”

魏女士远远地看到那名女子下半身只剩下内裤,上衣也没了,“内衣能不能遮住也不确定。”

魏女士当时太害怕,并没有注意到拖行女子的是地铁保安。她记得,站内女性工作人员在旁边帮忙捡那名女子散落地上的东西。后面,列车就正常开走了。


这次的西安地铁事件后,有候车女乘客看到了视频表示后怕

因为里面被强行拖拽的女生,很可能就是我们每个人。说不定什么时候遇到了不文明的人,反驳他几句,就被活生生弄掉衣服拖下车,被所有人围观议论,最后还要被扣上一个不文明的帽子。

西安地铁保安扒掉的不是一个人的衣服,而是所有女性在公共场所的尊严和安全感。

文明社会、现代城市,这样的事情竟然在光天化日之下发生,简直让人脊背发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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