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恢复对外公共法律服务活动

发布于 2021-09-03 10:23


荆门市司法局关于恢复对外公共法律服务活动的通告

为严格落实荆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2021年第10号)精神,进一步加强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做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现调整对外法律服务活动如下:

一、从即日起,荆门市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地址:荆门市东宝区象山二路15号)、荆门市法律援助中心(地址:荆门市东宝区雨霖路6号)、荆门市公证处(地址:荆门市东宝区象山二路15号)、荆门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地址:荆门市东宝区雨霖路6号)恢复现场办理服务。

二、为减少人员聚集,拟于近期办理法律援助申请、人民调解申请、递交律师事务所律师行政许可申请材料等事项的,建议尽量通过“湖北法网”等线上或邮递方式办理。

三、对非紧急业务,建议错峰办理,最大程度避免办事人员聚集。确需到现场办理的事项,采取预约办理制,拨打咨询电话进行预约办理(详见咨询电话)。

荆门市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应诉科)0724-2338579

荆门市法律援助中心 0724-2332596

荆门市公证处 0724-2364118

荆门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科 0724-2335613

荆门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科 0724-2338321

荆门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 0724-2295967

四、严格遵守防疫要求

请务必严格遵守防疫要求,全程佩戴口罩,主动配合出示“健康码”、体温检测并进行实名登记,相互之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依次办理、即办即走,尽量减少在大厅等候逗留时间。

荆门市司法局

2021年9月2日


来源/荆门市司法局

主编/张云峰   编辑/熊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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