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机构节能示范案例——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额济纳旗分局
发布于 2021-09-03 11:55
单位名称: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额济纳旗分局
主 题:节能示范单位创建
方 向:国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
摘 要: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额济纳旗分局积极参与节约型机关创建,从制度优先、绿色办公、宣传教育、监督管理四个方面抓实创建工作,经过层层考核评审,2019年被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授予“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
关键词:节能环保、绿色低碳、共建节约型机关
一、基本情况
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额济纳旗分局位于土尔扈特街与达来呼布南路交叉口西北角环保局大楼三楼,大楼用地面积5000平方米,建筑面积4253.95平米,用能人数64人,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充分发挥在全社会节能工作中的示范作用,以学习贯彻《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三五”规划》为契机,围绕降低机关运行成本、推行绿色办公、实施垃圾分类、提高能源资源利用和光盘行动等为目标,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充分发挥生态环境部门节能降耗示范引领作用。
二、推进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为加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副局长为组长,办公室主任为副组长,污控股、综合股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指导部署创建工作的开展,举行了节约型机关创建动员会,成立了节约型机关建设领导小组,精心拟定工作方案,科学细化目标任务,做到责任落实到岗、落实到人;修订完善了节水、节电、节油、节材等各项管理制度,建立节约型机关建设长效机制,推动节约型机关建设逐步走向规范化和制度化。
(三)优化细节管理,加强监督检查。从节约一滴水、一度电、一张纸等小事做起;提倡无纸化办公,文件资料双面打印,减少使用一次性纸杯;严格落实垃圾分类管理制度,全面降低办公用品消费;将节约意识贯穿到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办公室不定期对用电、用水、用纸等情况的监督检查,检查结果全局通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醒、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屡教不改、造成严重后果的,视情节轻重对当事人及负有管理责任的负责同志进行约谈,切实形成节约光荣、浪费可耻和精打细算、勤俭办事的良好风尚。
一是尽量使用节能产品。大楼在建设初期就设计和使用节能材料,包括:墙体保温材料、节水龙头、节水蹲便、坐便,大楼整体具有隔热效果好、光线充足的特点;大楼内大部分都使用能耗较低的节能灯管,禁止使用传统饮水机和电水壶,统一使用具有健康、快速、低能耗特点的全自动温控式开水器。
二是合理使用高能耗设备。对中央空调高能耗设备,在使用上通过几个办法实现节能:一是中央空调限时限温启用,中央空调在指定的时间内开启,对开启的温度也做了明确的规定。提倡工作人步行上班,以达到降低能耗的目的。目前,大楼共5楼,所有楼层工作人员全部为步行上楼。
三是推行办公节能。照明灯具均为LED灯具。加强办公经费和办公用品的使用管理,建立和规范办公用品的采购、配备和领用制度,严格办公用品配备标准,合理控制办公用品发放数量,努力减少铅字笔、纸巾、水杯等一次性消耗品的使用量,倡导大家自带水杯。充分利用网络办公,减少纸质资料印发(复印)和使用传真的频率,提倡文档双面打印。积极推进办公自动化建设加快推进无纸化办公进程。
四是精简公车用油。严格执行车辆编制和配备管理有关规定,加强公务用车日常管理,进一步降低燃油损耗。公务车辆集中管理、科学调度,减少空跑次数,集体公务活动尽量集中乘车,提高使用效率,切实降低公务用车运行成本。
五是推广绿色采购。进一步推广新能源、新技术、新产品的使用,购置办公用品设备时,严格执行国家用能设备采购目录,购置能效标识2级以上节能产品。
三、成果效益
我分局总用电量由2018年全年的154527.7千瓦时下降到2020年全年99616.69千瓦时,同比下降55%;汽油总用量由2018年7826.92升下降到2020年4523.05升,同比下降73%;2021年与上年度同期相比用水量持平、汽油总用同比下降512.04升,下降率为57%。通过多种节能措施,节能工作取得著成绩,2019年被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授予“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
四、经验总结
我们将不断探索新的措施,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节能意识,营造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工作的浓厚舆论氛围,达到了预期的目的。下一步,将继续结合自身职能职责优势,牢固树立生态优先和绿色发展理念,大力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不断将节能减排工作推向深入,为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再作新贡献,为实现节能工作的高效、创新继续努力。
阿拉善盟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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