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投保安责险,全国首张罚单来了!

发布于 2021-09-03 16:06


9月1日,新修正的《安全生产法》正式实施。当日上午,浙江温州苍南县应急管理监察大队立即组织对高危行业矿山采掘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在执法检查时发现浙江某某矿建有限公司温州某某建设有限公司两家企业均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苍南县应急管理局立即依法对该公司进行了立案查处,9月2日县应急局案审会研究决定两家公司各处以10万元的顶格行政处罚,现正在履行有关程序。这是新安法实施后,苍南县处罚的首例案件。

新修正的《安全生产法》规定:属于国家规定的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新法实施后,“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投保安责险”从政策指引上升到法律规范的最高层面,安责险也成为高危行业领域的强制性商业保险。

下一步,苍南县应急管理局将继续严格执法监督,持续加强执法力度,增加执法检查频次,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全面强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高危行业主要是指: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渔业生产等高危行业领域。

什么是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本保险合同载明的地点范围内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因经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生产安全事故,造成其雇员或第三者的伤残或死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下列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死亡和残疾赔偿金。也可拓展如下责任:1、工作人员或第三者的医疗费用赔偿责任 ;2、第三者财产损失责任。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投保所需资料:

提供雇员工种及人数、提供企业生产工艺流程图及内外部环境照片、风险调查问卷、累计赔偿限额、每次事故赔偿限额、雇员死亡伤残每人每次事故赔偿限额、第三者死亡、伤残每人每次事故赔偿限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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