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都区召开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推进暨业务培训会议

发布于 2021-09-03 18:48

        9月3日,武都区召开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推进暨业务培训会议,区普查办主任、局长冶忠宏对前期自然灾害普查清查工作进行总结,并对下一阶段调查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区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和业务人员,区普查办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指出:此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安排、亲自部署的九大工程的一项重要任务。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要针对这次普查工作时间紧、要求高、任务重的实际,全力落实好全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各项任务。

       会议强调:各乡镇(街道)、区直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重要论述精神上来,加强组织领导,对普查工作进行全面系统安排部署,抓好工作落实。

       一要全面落实各方责任。各乡镇(街道)、区直相关部门要担负起这次普查工作的主体责任,专题研究普查工作,普查工作要实体化运行,保障本辖区、本行业开展工作所需的经费及人员;及时研究解决本辖区、本部门普查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不足,确保进度和质量。

       二要科学高效开展调查。本次普查涉及面大、范围广、专业多,各乡镇(街道)、区直相关部门要进一步配足配强工作队伍和技术队伍,按技术规范组织开展质检核查、数据汇交等调查工作,充分利用好现有调查的基础数据和成果,科学测算普查任务工作量,合理安排共性普查任务,避免重复调查,优化调查资源配置,提高普查效率。

       四要探索普查成果应用。按照“边普查、边应用、边见效”的工作原则,积极开展普查成果应用研究与二次开发,运用已获得的数据开展防灾减灾工作,及时将普查数据纳入日常防灾减灾救灾实践应用,力争形成一整套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与常态业务工作相互衔接、相互促进的工作制度,实现普查成果的动态运用,发挥普查最大效益。

       五要保证普查质量。质量是普查工作的生命线,自然灾害风险数据需严之又严,细之又细,要按照“谁调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统计法》有关规定和普查各项规定要求,建立健全监督、问责、追责机制,切实把“质量第一”的理念贯穿于普查工作的各个环节,确保普查结果不失真,数据完整,真实可靠。

 


监制:冶忠宏

审核:赵育贤

编辑:何江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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