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牢群众“入口关” | 上好餐饮食品“安全锁” 确保疫情防控“不掉链”

发布于 2021-09-03 18:42


针对当前疫情防控形势,
市市场监管局采取三项措施严格落实
相关疫情防控要求,
加大对餐饮行业的监管力度,
把牢群众“入口关”。



1

加强统筹调度 压实责任




市市场监管局继2021年1月召开餐饮环节疫情防控暨食品安全行政指导会以来,2021年8月,再次组织召开共45家餐饮行业冷链食品经营单位负责人行政约谈会。各餐饮行业冷链食品经营单位进一步了解有关冷链食品安全方面的规定,增强了餐饮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




2

开展核酸检测 排查风险隐患




摸排餐饮行业冷链食品经营单位名单,联合疾控部门组织对经营冷链食品餐饮单位的重点食品、环境、从业人员全面开展核酸检测,目前累计抽样172批次,其中采集餐饮从业人员样本51人,采集冷链食品及环境样本121批次,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3

加强日常监管 保障食品安全




1、确保人员健康。
督促要求餐饮服务提供者建立冷链食品、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台帐,未完成全程疫苗接种的接触冷链食品的经营者、从业人员,不得从事冷链食品经营管理服务工作,确保餐饮行业冷链食品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应接尽接”,加快构建全民“防疫网”。
2、明确冷链食品、进口冷链食品经营要求。
督促经营冷链食品的餐饮服务单位能提供冷链食品检验检疫证明、消毒证明,以及每个品种和每个批次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建立食品采购与进货验收台账且记录规范完整。
督促经营进口冷链食品的餐饮服务单位严格落实“五全、六专”等要求,能提供采购进口冷链食品要查验货物进口报关单证、肉类及其制品检验检疫合格证、进口冷链食品七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消毒证明、国内首站经销商经营资质、供货商经营资质、进购票据等,建立食品采购与进货验收台账且记录规范完整,不销售相关手续不完备的进口冷链食品。
督促经营冷链食品的餐饮服务单位落实采购冷链食品及时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告制度。鼓励尽量采用新鲜食材,确需采购冷链食品、进口冷链食品的餐饮服务单位在按照相关程序规定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报送《进购冷链食品报备表》进行报备。
3、要求冷链食品制作过程规范并符合安全要求。
餐饮经营者要落实疫情防控管主体责任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对不按规定落实责任的主体,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疫情防控 人人有责

疫情防控,人人是主人,没有旁观者,在此我们呼吁餐饮行业冷链食品经营单位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让我们从自身做起、从细节做起,筑牢常态化疫情防控的社会大防线!

盘州市场监管视频号

盘州市场监管
2021年全市食品安全工作暨市政府食安委第二次全体会议召开#食品安全 #会议现场 #盘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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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全市食品安全工作暨市政府食安委第二次全体会议召开

一图读懂!关于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秋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总监制:郑春萍

监制:许功祥 孔维正

责任编辑:鲁勇

编辑:瞿缘

供稿:徐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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