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召开泸水市各乡镇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调整实施方案讨论座谈会
发布于 2021-09-04 19:28
9月4日上午9:00,泸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局三楼会议室组织召开泸水市各乡镇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调整实施方案讨论座谈会,围绕《泸水市各乡镇公租房租金标准调整实施方案》进行讨论发言。
会议由泸水市住房保障局局长殷玉锋主持,泸水市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和文丽列席会议,参会人员有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教体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及部分公租房小区住户代表等。
首先,住保局局长殷玉锋同志就泸水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调整的必要性进行了说明:一是泸水市自2009年公租房陆续配租入住至今,对租金从未进行过调整,而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建部第11号令及《泸水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两房并轨建设运营管理实施方案》相关规定,在参考当地住房市场租金水平的基础上,统筹考虑住房市场租金水平和供应对象的承受支付能力等因素,租金标准不高于同地段同档次市场租金的70%的标准收取租金,租金收取应当实行动态调整。二是为有效整合住房保障资源,提高政府资金和房源使用效率,保障后续维修维护管理规范、及时,进一步完善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机制,泸水市有必要对全市的公租房租金标准进行调整。
会上,参会部门及代表对泸水市公租房项目实施以来的惠民政策给予了肯定和认同,参会部门及代表通过对现在的房地产市场租金调查评估价格与泸水市现行租金价格进行了对比,并结合物价上涨趋势,对各乡镇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调整实施方案表示同意。同时也提出了几点建议:一是对新建的公租房房源租金调整无意见,但是对老旧住房修缮改造后作为公租房使用的房源,配套设施不完善,建议实行新旧房屋租金差异化定租;二是代表提出在原来市场租金调查评估价格的基础上,准确确定本次调整租金占市场调查评估租金的价格比例;三是建议加大对公租房入住人员的入住资格核查管理力度,加强维修维护管理。
最后,泸水市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和文丽对会议进行了总结:一是希望大家认清形势,对公租房租金标准的调整政策给予理解和支持,并向住户做好思想宣传工作;二是结合大家提出的意见建议,对方案部分内容再次进行修改完善,按程序上报上级部门研究;三是在公租房管理过程中,借鉴一些成功管理经验,对公租房进行规范化、常态化管理,加强和完善各乡镇公租房的维修维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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