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华中科技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第十八次学生代表大会的通知

发布于 2021-09-04 20:25

全院本科生: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规定,为认真做好我院第十八次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的相关工作,现将会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时间:9月11日 19:00

     地点:公共管理学院学术报告厅

二、会议主要任务

1、听取和审查2020年公共管理学院学生会工作报告;

2、修订公共管理学院学生会章程;

3、选举产生华中科技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第十八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4、征求广大同学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合理有序表达和维护同学正当权益。

三、学代会代表名额分配及构成

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以下简称代表)经班级推荐、选举产生。各班的代表数要求占班级人数的10%【注:1)有小数则向上取一位,如班级人数24人,则需有三位代表。2)21级新生各班需有2名代表。】

四、参加院学代会代表应具备的条件

    参加院学代会的代表应是学院正式在册的本科生(包括体育特长生、华侨生、国际学生)。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是: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道德品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遵守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上一年度末未受过任何院级及以上处分,包括院内通报批评;

    3.热心社会工作,密切联系同学,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的建议和要求;

    4.责任心强,积极上进,作风务实,有较高的综合素质。

五、注意事项

    本科各班班长、团支书接此通知后,应及时推进班级学生代表的选举工作,并于9月5日22:00前将学生代表名单报送学院学生会办公室张乘铨处,邮箱:2903130765@qq.com,并通知学生代表按时参加学代会。

联系人:

张钰涵15266201868

肖希琛15907101737

华中科技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学生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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