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的旧改市场,正迎来巨变
发布于 2021-09-05 18:34
前段时间,住建部正式发布《关于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的通知》(建科〔2021〕63号)。
《通知》中对防止城市更新变形走样提出了严格的有关要求,包括严格控制大拆大建,其中两点提到:
重点概括,就是:
以后在老城区的城市更新、旧改项目,原则上最多只能拆除20%的建筑面积,拆建比不应大于2。
“20%”、“2”,这两个数字非常重要,不仅对城市更新的边界做了确切限制,也进一步规范开发商的建设方式,拿地也会更为谨慎。
举个例子,老城区现状100万方的旧改项目,短时间内开发商最多只能拆20万方,按照拆建比,另可再建40万方。
这40万方除了回迁,开发商剩下的可售面积就很少了,进而压缩城市更新的利润空间。
其实,早在8月11日,住建部就发布了《关于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其中就释放了诸多信号,包括住房租金年度涨幅不超过5%等。
仅仅过了20天,靴子就落地了,且更为详尽和严格。正式《通知》再次提到:
为什么要这样做?因为城市更新中大规模、短时间拆建城中村等城市连片旧区,十分容易导致住房租赁市场供需失衡。
原因很简单。大拆大建之下,原有的存量住房被拆除,而新建的房子快则2-3年、慢则5年以上才能交房,供求出现期限错配,自然导致房价、房租蠢蠢欲动。
举个例子,广州黄埔迎来66个旧改项目,纳入旧改范围内的可租房源急剧减少,租客外溢,导致改造片区及周边租金上涨,天河等“辐射区”的住房租金也水涨船高。
还有其他变化和趋势,如:
一、城市更新单元(片区)或项目居民就地、就近安置率不宜低于50%;
这样一来,一是改善当地居民居住条件,二来也较好地维系了邻里关系和社会结构。
二、增加强调“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严格执行棚户区改造政策,不得以棚户区改造名义开展城市更新。
这意味着,无论是开发商,还是地方城投,不能增加隐性债务。
楼市不仅在土地端、金融端、交易端等方面出台限价、限贷、限购政策,在开发商端,也有“三道红线”压着,为的是稳房价,稳地价,稳预期。
城市更新这端也要坚决遏制新增隐形债务,避免让钻了口子。
三、合理控制建筑高度变成严格控制建筑高度。
要知道,部分旧改项目为了实现征地建设成本的平衡,一种方式就是提高建筑高度。
建筑高度越高,最明显的就是容积率也会随着“拔高”,居住舒适度降低不说,不加控制还会破坏城市天际线,影响城市形象。
旧改转化出来的商品房大量上市,直接冲击存量住房市场,也会透支未来的新建商品房市场。
多条限制,种种要求,意味着大拆大建的旧改市场要被叫停了,城市更新的步伐也得缓一缓。
同时体现了国家楼市调控的精准度,在城市更新方面打上补丁,能有效堵住“房地产过度开发”这条漏网之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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