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杂谭 丨香港居民在内地执业是一种怎样的感受
发布于 2021-09-06 10:25
这是律师杂谭的第15篇文章
律师杂谭 | 会工作,懂生活,做更好的律师
常被人问到,既身为香港居民,为何选择在内地执业,今正好借专栏约稿之机,尝试对身为香港居民在内地执业的感想略陈管见,如能搏读者诸君一二感悟,已是幸事。
回首过往,一切皆是命运使然。遥想十四年前听从父母的建议前往香港读书,时值香港回归十年,放眼望去一切欣欣向荣,虽然楼价已攀升至全球第一,但纽伦港的愿景着实令人钦羡。在就读法律博士学位(Juris Doctor)的当年,无意间得知内地组织司法考试的消息,因此在取得学位的当年参加全国司法考试并幸运通过,从此踏上了法律职业的道路。
尤记当年处理完在香港的个人事务后,便加入北京一家律所,在成为一名执业律师的过程中,随之而来的就是如何协调自己香港法律学习经历与内地律师实务需要,以及解决身份原因带来的各种问题。
当然首先需要面对的即是执业方向的选择,虽然最初只是担任律师助理的角色,并无正式执业,但选择范围仍被大大减少。偶然从同学处了解到,国家不久前已通过一项规定,取得内地律师执业证的港澳居民在内地律师事务所执业,仅可以从事内地非诉讼法律事务或代理涉港澳民事案件,不得代理除涉港澳民事之外的其他案件。得知消息后顿感失落,因为个人之所以选择学习法律,就是受类如《Silk》等诸多影视作品,以及在香港学习期间与各位老师兼大状交流的影响,对法庭充满想象,觉得诉讼是律师执业不可或缺的部分,不能从事诉讼业务,也就无法了解整个司法系统运作过程,每每有亲戚、朋友或同学咨询诉讼问题,也难免尴尬地回避对诉讼程序的讨论。因此,自己不得不选择非诉讼业务作为自己法律职业的起点,虽然那时尚不知非诉讼竟为何物,加深对非诉讼工作的理解已是后话。虽有困扰,惟有调整方向,在工作之余加强对各种裁判文书的学习,理解法院可能处理的案件及其判案逻辑,虽然无法更加深入和具体地了解诉讼程序,但也无可奈何了。
其次,如何办理律师执业证也成了问题。即便放到现在,港澳居民在内地执业的也在少数,更遑论当时。无论是办理律师实习证,还是申请正式执业,政府主管部门其实也并无太多经验,因而光是跑手续就已花费了不少的时间和精力。申请律师执业时办理无犯罪证明即是其中一例。为了办理无犯罪证明,不得不再次回到香港,聘请香港律师兼委托公证人出具相关文件,相较而言不如内地派出所出具相关证明的办事效率。诸如此类因证件特殊性,需要跟不同的工作人员解释的事情不胜枚举。最近两年,国家逐步完善港澳居民居住证制度及其使用途径,在内地生活和工作方便了不少。
要说内地执业皆是困扰也不尽然。在内地律师行业藏龙卧虎的今日,香港的经历给自己也带来不少好处,其中之一即是中英双语工作的能力。尤记得进入律所后的第一项任务即是到Siemens公司查阅、整理英文资料,这是个人对律师行业的最初认识,没有受过内地法学教育的缺憾意外地被一门外语所弥补。同时,浸染香港普通法的环境许久,在准备内地司法考试及执业过程中习惯于与内地法律进行对比,也使自己受益匪浅。香港法下的司法复核(judicial review)与内地行政法规定的具体行政行为就有很大不同;判例学习也与以法条为中心的理念存在差异;丹宁勋爵(Lord Denning)的判例与王泽鉴先生的民法著述在法学生心中同样印象深刻。
时势变迁,十余年间沧海桑田,由筑赴港,从港至京,再由京返筑的过程,见证了国家的进步,亲眼见到内地律师前辈在诸多领域与香港律师同行之间不断竞争、合作的场合。要问为什么在内地执业,最大的理由正如香港中联办骆惠宁主任于2021年8月23日作的《在“把握国家‘十四五’机遇,香港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宣讲会上的致辞》中提到的,“全球发展的最大机遇在中国,香港发展的最大机遇在内地。”以加入中联贵阳为契机,从新开始,克服困扰,发挥所长,在时代浪潮中做好自己,便是自己最大的心愿。
作者:张士扬,上海中联(贵阳)律师事务所业务2中心律师
审核 / 彭贤静
编辑 / 向云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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