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散!即日起天津市公共场所开展“津门战疫”扫码行动

发布于 2021-09-06 12:06


通告全文如下:

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

三、对拒不配合者,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类公共场所以及公共交通工具管理者或营业者有权拒绝其进入。对强行进入、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或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天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17日

一、个人注册登记与使用方法

 



 




 

四、公共场所引导辅助人员使用方法


来源:天津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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